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蚌埠市蚌山区腊梅车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腊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303MAE3EQQ40P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湖滨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滨湖花园一期37号楼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蚌山市监处罚〔2006〕6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7月20日在消费者购买一辆“雅迪摩登光芒70(宫廷绿)电动两轮自行车”后,最高车速已超过25km/h,鞍座长度大于350mm,该款“雅迪摩登光芒70(宫廷绿)电动两轮电动自行车”进价是2500元,改装更换蓄电池费用为850元,充电器更换费用150元,成本价共计3500元,实收价格3999元,收取该辆两轮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更换的费用499元。另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7日在商家经营场所现场扣押型号为TDT3440Z“雅迪摩登光芒70(佛手金)款电动两轮自行车”经加装改装鞍座一辆,成本价2500元。上述两辆两轮电动自行车共计货值7998元,违法所得499元。当事人提供了销售出库单、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授权书以及产品合格证明。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执法办案系统,未发现当事人有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符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执法办案系统,未发现当事人在二年内有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初次违法。”的规定,本局认定当事人系初次违法。
1;罚款柒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玖拾玖元。
7000.00元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