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元兴 | 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2MA28MA8W8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童家村新村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07
(2023)浙0182民初23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
建德市人民法院
2
2023-08-11
(2023)浙0182民初23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
建德市人民法院
3
2023-04-13
(2023)浙0109民初41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孙**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4
2023-01-04
(2022)浙0109民初183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孙**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09
2023-01-04
(2022)浙0109民初183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5-06
2020-02-27
(2020)浙0182财保2号
陈**、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路政罚﹝2026﹞8619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02日09时55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桐庐320国道高山头路口检查时发现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零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桐庐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零肆元整。
1404.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03
2
杭路政罚﹝2026﹞759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4日10时19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617(三将线)建德、兰溪方向K20+930检查时发现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5.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3
3
杭路政罚﹝2026﹞74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22日11时27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富阳方向K281+130检查时发现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549.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4
杭路政罚〔2024〕75789
2024年6月11日14时15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洪东晨、徐小飞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04 11:31:14车号为浙A53C80在X610(白章线)新安江、大洋方向K8+9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8.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9.8吨。
-
150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1
5
杭路政罚﹝2024﹞74134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9月12日19时58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634(杨梅线)梅城、杨村桥方向K2+500检查时发现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819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16
6
杭路政罚﹝2024﹞74136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7月22日08时31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320国道)新安江方向K354+650检查时发现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肆佰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肆佰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6435.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16
7
杭路政罚〔2024〕81688
2023年6月22日15时23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何文兵、卢宏波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06-14 20:47:54车号为浙A22F87在G320(沪瑞线)富阳方向K281+13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2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25吨。
-
667.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08
8
杭路政罚〔2024〕81687
2023年7月7日23时0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何文兵、卢宏波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06-30 05:52:50车号为浙A3T180在G320(沪瑞线)富阳方向K281+13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2.2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25吨。
-
517.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08
9
杭运政罚〔2024〕74J13
2024年3月27日11时13分,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方田来建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寿昌中队主动供述浙ADL57挂重型罐式半挂车年审逾期问题。经建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邵晨毅、黄仪敏对浙ADL57挂重型罐式半挂车的道路运输证进行检查,发现该证有效期2025年12月27日,年审有效期至2023年12月,已过期3个月。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7
10
杭运政罚〔2024〕74J14
2024年3月27日15时46分,建德市运鸿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杜庆旺来建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寿昌中队窗口主动供述浙A9M672重型自卸货车年审逾期问题。经建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邵晨毅、黄仪敏对浙A9M672重型自卸货车的道路运输证进行检查发现该证有效期至2024年5月17日,年审有效期至2023年11月,已过期4个月。
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40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