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荣胜琪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正义 | 注册资本:3.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3L5184584XH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舒兰市平安镇东风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舒市市监处罚〔2025〕65号
经查,舒兰市荣胜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白菜风味调料酱”共有两种规格,分别为:500g、150g。其中500g规格产品销售价格为96元/箱,销售了7箱;150g规格产品销售价格为30元/箱,销售5箱,共销售150元。该公司所生产的产品生产数量以及营业额较少,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未构成移送追诉该公司刑事责任的条件。
2025年6月5日消费者投诉举报其生产的“辣白菜风味调料酱”在标签上标示食品实物图案,未标注“图片仅供参考”的文字说明,是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调查,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外包装未标注“图片仅供参考”文字说明的情况(外包装印有白菜、辣椒及一盘拌制好的萝卜丝咸菜等物图形,与该产品实际拆开后的样式不一致);另发现“辣白菜风味调料酱”(500g装)能量值标注错误问题。该综上所述,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至案发时止,该公司售出上述500g规格产品的每箱销售价格为96元,平均每袋为3元,共销售了7箱,共计672元;150g规格产品的每箱销售价格为30元,平均每袋为1元,销售5箱,共计150元。两种产品一共售出822元,经营额822元,该公司非法获利822元,该公司已全部售出上述产品。
涉案产品标签上标示了白菜、萝卜丝咸菜等食物图案,虽然未标注“图片仅供参考”的文字说明,但与该产品实际用途存在密切关联关系,并不会由此造成消费者的误解与混淆,并不属于欺骗性的图形,且这种差异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故消费者投诉举报该公司未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图片仅供参考”的文字说明违法行为不成立。涉案“辣白菜风味调料酱”(500g装)所标注能量项目726千焦/100克。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问答(修订版)二十三条,经能量折算系数计算得出应为707千焦/100克。综上所述,该公司生产能量值标注错误的产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之规定,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
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第九节第234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的规定”,属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2000元以下的”违法程度较轻的情形,符合“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0.5万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舒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