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永康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芳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7MA6EBJW57Q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白果镇中央城A-2-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赫市监处罚﹝2026﹞255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6月30日从贵州广奕医药物流集团销售有限公司购进盐酸氨溴索,批号2AA241108,生产日期:2024-11-12,有效期至:2027-10-30,厂商:云南龙海天然,购进数量10盒,购进单价3.5元/盒,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于2025-09-03 11:58:02以9.8元/盒的价格销售1盒;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1月23日,按规定凭处方销售9盒,现在没有库存了。2025年9月9日从江西仁浩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批号:250307497,生产日期:2025-03-19、有效期至:2027-03-18,厂商:正大天晴药业,购进数量12盒,每盒5支,购进单价16.5元/盒,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于2025-10-01 19:54:02以45元/盒的价格销售1盒;于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按规定凭处方销售11盒,现在没有库存了。2025年12月13日从重庆央拓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磷酸奥司他韦胶囊(批号1142、厂商:中山万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11-26),购进数量15盒,购进单价10.18元/盒,2025年1月7日从贵州九州通达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苦参片(批号:20241002、厂商:吉林万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10-22、有效期至:2027-09-30),购进数量10盒,购进单价12元/盒;我药店于2026-05-04 15:45:40以25元/盒的价格销售上述磷酸奥司他韦胶囊2盒,以25元/盒的价格销售上述苦参片1盒,售出后再开具处方;于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按规定凭处方销售上述磷酸奥司他韦胶囊7盒,库存7盒;于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27日按规定凭处方销售上述苦参片9盒,现在没有库存了。 2025年8月30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赫市监责改〔2025〕60号),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当事人没有按规定进行改正。综上,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涉及金额129.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来源登记表1份。证明:案件的来源。 2.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通知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的事实。 3.2026年7月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现场照片2张,销售记录及处方详情单据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存在先销售处方药品后开具处方以及没有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事实。 4.2026年7月7日,当事人提供的“千方百剂”销售系统进销存记录打印件1份,进货票据复印件1份,供货方资质复印件1份。证明:本案中涉案药品进货渠道合法及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事实。 5.2026年8月20日,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章某某询问调查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和事实。 6.2026年7月7日,当事人提供的上述药品说明书、药品外包装图片打印件1份。证明:上述药品为处方药的事实。 7.2025年8月30日对当事人下达的《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行政处罚如下: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上缴国库。
1000.00元
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