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红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帅 | 注册资本:1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9366407781XY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黑龙贵新亚煤焦有限公司北4公里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2
(2024)内0624执575号
其他
鄂尔多斯市益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鄂托克旗红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29
2024-04-23
(2024)内0624执575号之二
民事
鄂尔多斯市益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红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5-09
2021-04-20
(2021)内0621民初13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鄂托克旗红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10
2020-09-17
(2020)内0602执保741号
苏**、鄂托克旗红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3-27
2019-12-16
(2019)内0624民初790-1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苏**与鄂托克旗红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7-01
2019-06-14
(2019)内0624民初793号
王**诉鄂托克旗红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高峰、磨小刚、苏治彪与公司有关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托克旗)非煤罚﹝2025﹞矿山1-3号
采场东帮中部最终边坡+1521m台阶高度局部超过设计高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26000.00元
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
2025-10-20
2
鄂环罚﹝2025﹞8-20号
发现该项目生产车间西侧铲车在装料过程中存在粉尘逸散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处罚款贰万元整。
发现该项目生产车间西侧铲车在装料过程中存在粉尘逸散现象。
20000.00元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09
3
鄂环罚﹝2023﹞8-37号
项目厂区内存在露天堆料现象
项目厂区内存在露天堆料现象
40000.00元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3-05-05
4
鄂环罚﹝2023﹞8-38号
项目装卸作业过程中存在扬尘现象
项目装卸作业过程中存在扬尘现象
20000.00元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