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腾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八仙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23MABMEH1T3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沿河大道271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阳市监处罚〔2026〕18号
2025年3月25日,当事人以358元/台的价格从广东科大方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销售点购进标签标注“小霸王家用燃气灶具,制造商:广东科大方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型号:JZY-BX201双灶Y(新款),执行标准:GB16410-2020、GB30720-2014,产品等级 合格品”等内容的“小霸王 家用燃气灶具”4台,购进金额1432元。购进后,当事人以499元/台的价格摆在经营场所内待售,货值金额1996元。当事人在采购上述“家用燃气灶具”时,索取了供货者的经营资质、进货票据,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2025年8月18日,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待售的上述“家用燃气灶具”进行了抽样检测并于2025年9月8号出具了编号为SCLG08202500275的《检验检测报告》显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热负荷项目不符合GB16410-2020标准,热效率项目不符合GB30720-2014标准,判定为不合格”。至案发,当事人将上述从事经营的“小霸王”家用燃气灶具均已销售完毕,货值金额1996元,违法所得564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64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