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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霍永义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6267329252444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定兴镇繁兴街南延路东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12
(2021)冀0633民初4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
易县人民法院
2
2020-12-23
(2020)冀0633民初2564号
民间借贷纠纷
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南市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
易县人民法院
3
2020-12-16
(2020)冀0681民初5238号
劳动争议
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康**,康**,张**,温**
涿州市人民法院
4
2019-07-05
(2019)京0111民初133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尹**
李*,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3-02
(2015)酒民一终字第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兴支公司
裁判文书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5-03-0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兴支公司
开庭传票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12
2021-04-28
(2021)冀06民终974号
劳动争议
康**、温**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4-20
2021-04-13
(2021)冀0633民初4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南市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805.7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4-13
2021-03-31
(2021)京民申3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等与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3-02
2020-12-28
(2020)冀0633民初25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南市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2-25
2020-12-25
(2020)冀0681民初5238号
劳动争议
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与康**、温**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09
2020-12-01
(2020)京02民终87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等与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09
2020-08-09
(2019)京0111民初275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等与范**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13548.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12-08
2020-04-13
(2019)京0111民初275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等与范**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7-13
2018-12-18
(2018)冀06民终67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2-17
2019-12-05
(2019)冀0633民初47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张**、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交﹝总﹞﹝2026﹞第0606-000553号
2026年01月05日15时45分,驾驶员李永刚驾驶冀FN2224号大型普通客车运营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西三环中路18号,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委派驾驶员李永刚驾驶冀FN2224号车由河北省保定市易县载25名乘客前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客运站,此次运营是该公司开展的省际班车客运业务。该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省际班车客运。该车取得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省际班车客运。驾驶员取得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载明的起讫地为易县至北京,无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在北京被批准的客运站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客运站。本次运营该车实际停靠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桥并有3名乘客在此下车。另查,该公司已于2025年03月11日、2025年09月09日因未在规定的配客站点上下旅客被行政处罚。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贰仟伍佰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5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01-12
2
京交﹝总﹞﹝2025﹞第0706-069714号
2025年11月28日18时48分,驾驶员贾红凯驾驶冀FK8181号大型普通客车运营至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街道西南街甲1号,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委派驾驶员贾红凯驾驶冀FK8181号车由北京载30名乘客前往易县。票价金额为每人40元。上述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等。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该车班车客运标志牌所载明的运营路线为北京至易县,在北京的批准站点为六里桥长途客运站。本次运营该车实际停靠站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地铁站并有2名乘客在此上车。综上,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不按批准站点擅自上下客。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仟柒佰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17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12-26
3
冀沧交综合罚决﹝2023﹞5-042号
保定京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冀FH7991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运营案
责令改正,处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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