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尚贞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81798393252X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石狮市南环路北侧大仑段树成商厦1、2、2A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1
(2025)闽0212民初95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厦门全程鼎晟物流有限公司
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李**,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2
2025-11-18
(2025)闽0581民初8783号
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石狮市人民法院
3
2022-03-28
(2022)皖1523民初11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左**
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舒城县人民法院
4
2020-10-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人民法院
5
2020-10-22
(2020)冀1121民初15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唐**,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
枣强县人民法院
6
2019-05-09
(2019)冀0708民初1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化支公司
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1
2022-03-31
(2022)皖1523民初11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左**、抚州市东乡区铭达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531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09
2021-10-15
(2021)闽0581民初654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1-05
2020-10-23
(2020)冀1121民初15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唐**、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627.53元
民事案件
4
2019-10-15
2019-06-14
(2019)冀0708民初1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与白**、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1413.02元
民事案件
5
2019-09-27
2019-09-21
(2019)鲁0303执1838号
运输合同纠纷
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胡**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1-04
2018-01-17
(2018)鲁0303民初3533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山东兴宇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52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8-12-27
2018-10-30
(2018)冀0708民初1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与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2306.44元
民事案件
8
2018-12-17
2018-12-06
(2018)皖1322民初52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沈*、江西华杨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4605.34元
民事案件
9
2018-12-17
2018-11-15
(2018)皖1322民初52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沈*、江西华杨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121.16元
民事案件
10
2018-12-13
2018-08-06
(2018)鲁0303民初3533号
运输合同纠纷
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与山东兴宇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胡**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9529.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简易泉狮交执〔2025〕罚字第115号
2025年9月5日,大队收到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发出的狮运管审字(2025)138号案件移送书。案件移送书显示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审批窗口在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中发现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对所属闽C35388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未在规定周期内,把案件线索移交石狮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5-09-05
2
闽泉五交执﹝2025﹞罚字第406号
2025年7月23日19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泉州市清濛开发区泉州新华旭智慧物流园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潘卫红驾驶车牌闽CB2537重型半挂牵引车\闽C9006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正在进行装配货物准备。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和勘验,发现闽C9006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架实际长度20600MM。执法人员经道路运输系统查询,闽C9006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道路运输证信息显示该车车辆尺寸数据为长14945MM,宽2480MM,高1725MM,该营运货车核定为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该挂车实际长度比道路运输证登记数据加长5655MM,未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该营运货车涉嫌擅自改装。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挂车进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
罚款人民币捌仟圆整﹝¥8000﹞
8000.00元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1
3
闽泉狮交执﹝2025﹞罚字第197号
2025年7月16日下午,我单位执法人员对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检查该公司车辆日常管理情况,现场抽查闽C87075和闽C89799车技档案,闽C87075车技档案没有登记2025年1-6月车辆的二级维护记录,闽C89799车技档案没有登记2025年4-6月车辆的二级维护记录,公司现场人员未能提供闽C87075车辆2025年1-6月的二级维护单据和闽C89799车辆2025年4-6月的二级维护单据及其他有效证明。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5-07-17
4
简易泉狮交执〔2025〕罚字第88号
2025年6月19日,大队收到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发出的狮运管审字(2025)94号案件移送书。案件移送书显示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审批窗口在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中发现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对所属闽C37568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未在规定周期内,把案件线索移交石狮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5-06-19
5
淮安交路执﹝2025﹞185号
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对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罚
5000.00元
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5-06-19
6
金路政罚﹝2025﹞0410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2日15时00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诸永高速公路马宅收费站检查时发现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3
7
简易泉狮交执〔2024〕当罚字第76号
2024年12月25日,大队收到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发出的狮运管审字(2024)214号案件移送书。案件移送书显示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审批窗口在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中发现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对所属闽C94692重型普通货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未在规定周期内,把案件线索移交石狮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4-12-25
8
闽交执漳高一﹝2023﹞罚字第51号
2023年12月20日16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韩冰、蔡浩宁在漳武高速漳州南收费广场执法检查时,发现毛克怀驾驶闽C86138-皖A21K8挂货车从漳州南收费站下高速,车上运载自行车﹝普货﹞,从福建厦门运往漳州。经查,闽C86138货车属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所有,闽C86138有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证号为闽交运管泉字350581011756号,皖A21K8挂有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大型物件运输,证号为皖交运管合字340104206763号,毛克怀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嫌疑,经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请给予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福建省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21
9
金路政罚﹝2023﹞04173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8月12日10时25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60沪昆高速婺城收费所检查时发现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13
10
2230112897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3-08-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