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艳 | 注册资本:8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5662084389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江北区庄桥解放路1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8-27
(2026)浙0211民初24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融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
2026-04-27
(2026)浙0211民初1731号
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万骆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乔源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3
2026-04-16
(2026)浙0211民初15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智妙城市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国寿联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陈*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4
2026-01-27
(2025)浙0211民初56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何**,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5
2025-10-27
(2025)浙0211民初56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6
2025-08-19
(2025)浙0212民初8761号
合同纠纷
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晨宏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7
2025-06-25
(2025)浙0205民初526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周**,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8
2025-06-24
(2025)浙02民终28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邓**,张*,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5-06-12
(2025)浙0205民初2170号
票据质权纠纷
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甬立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10
2025-02-20
(2024)浙0205民初649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河北车益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赵**,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0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融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6
(2025)浙0212民初8761号
合同纠纷
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晨宏建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3-18
2026-03-03
(2025)浙0212执14156号之一
合同纠纷
宁波市某乙有限公司;宁波市某甲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8-27
2024-06-24
(2024)浙02民终1912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陶**等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4-23
2021-03-23
(2021)浙0282民初20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与周**、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1780.0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镇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021号
2024年11月14日,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合法有效的倾倒手续情况下,将宁波市江北区的68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共计1496立方米)倾倒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在进行倾倒时被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发现并上报区纪委及集团公司纪委进行调查,2025年10月9日,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根据要求向我中队进行举报,我局执法队员调查发现当事人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场地内倾倒68车建筑垃圾(共计1496立方米)并未办理合法有效的倾倒手续,当事人是利用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难降解污水预处理技改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专用倒土票据进行倾倒,该行为系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本机关现场勘查发现,当事人倾倒的建筑垃圾已平整完毕。另查明,当事人在运输倾倒68车建筑垃圾过程中产生违法所得共计34000.00元整。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2、处以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75000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9-15
2
甬路政罚〔2026〕15447
-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万零玖拾元整。
1009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05-27
3
甬路政罚〔2026〕15420
-
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壹拾伍元整。
4915.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05-22
4
甬路政罚﹝2026﹞15419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7日21时01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市永祺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捌佰玖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捌佰玖拾元整。
589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05-22
5
甬路政罚〔2026〕15198
2026年3月23日10时42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静琪、欧阳瑾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6-03-1721:01:19车号为浙B6Z108在S202(嘉象线)宁波、瞻岐方向K208+0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2.7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1.7吨。
-
589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31
6
甬路政罚[2025]1705练习测试
2025年1月2日8时15分,当事人的浙J56188货车(黄牌)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行经X807(大松线)松门方向K13+020-K13+100时,其装载的混凝土遗洒在公路路面上。该段公路为沥青路面,受污染的公路路面长80米、宽0.5米,共40平方米。当事人已按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于2020年1月2日11时50分完成遗洒物清除。当事人的行为未造成其他损害。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10-27
7
甬路政罚〔2024〕141200
2024年11月24日20时43分许,胡海龙驾驶浙B1C788自卸货车载运烂泥,从鄞州区江山万里到豪城码头。行经东外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时,经本机关执法人员引导至五乡超限超载卸载点实施现场检测,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0.8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9.88吨。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捌拾元整。
998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25
8
甬路政罚〔2024〕15783
2024年3月18日14时1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执法人员王俊杰、李安祺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16 14:08:02车号为浙B7F703在X613沿海北线 K6+700(南往北)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9.5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8.58吨。
-
933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4-05-09
9
甬路政罚〔2024〕15784
2024年3月22日8时34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执法人员王俊杰、李安祺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21 12:30:12车号为浙B0B539在X613沿海北线 K6+700(南往北)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6.1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5.18吨。
-
763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4-05-09
10
甬路政罚〔2024〕15561
2024年3月22日8时34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执法人员王俊杰、李安祺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21 12:30:12车号为浙B0B539在X613沿海北线 K6+700(南往北)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6.1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5.18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仟陆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763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4-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