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体育发展(安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玲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3MACHMMB04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155号017幢第一层lla1001-02室、碶闸街155-3号lla10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22号
2024年04月10日,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锋尚体育发展(安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属于减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锋尚体育发展(安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分公司经营的NIKE服装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于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海曙区大梁街48号财政局一楼大厅(账号:821*****0111000817)或扫描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锋尚体育发展(安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分公司经营的NIKE服装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