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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凌育荣注册资本:36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247399882217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兴业县石南镇庞村朱砂岭(玉贵公路旁)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01
(2022)桂0924民初13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覃**,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
兴业县人民法院
2
2022-08-31
(2022)桂0924民初13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覃**
兴业县人民法院
3
2022-06-28
(2022)桂09民终2023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
黎**,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3-03
(2022)桂0924民初129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黎**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
兴业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27
2022-04-17
(2022)桂0924民初129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黎**、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等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6288.23元
民事案件
2
2017-12-31
2017-07-25
(2017)桂0923执3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10-17
2017-04-17
(2017)桂0924民初180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与罗**、罗**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7-09-20
2015-10-27
(2015)兴民一初字第664号
劳动争议
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与黎**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4-09-30
2014-09-30
(2014)兴民一初字第6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支公司、凌**、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342.50元
民事案件
6
2014-05-09
2014-05-09
(2013)兴民二初字第663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李**、覃**、覃**、李**、李**与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罗**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4813.9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702交罚﹝2026﹞0126号
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1500.00元
浦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09
2
粤穗交运罚﹝2026﹞1(2026)02050034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桂KG5520大型普通客车于2026年02月04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30号旁有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行为,驾驶员为胡宗健,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3
桂0702交罚﹝2026﹞0090号
2026年03月05日17时53分,浦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米世春,宁天雄(执法证号分别为20070217028,20070217073)在S209线K072+700米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覃传海驾驶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KG6599实施从兴业到东莞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450900002855,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号为452826197212146517。持玉运班字AA09247094号省际班车兴业-东莞线路标志牌。该趟运输停靠在从浦北县平睦镇,无法提供当班次行车路单,此趟运输在浦北县平睦镇停靠上客24人。覃传海对在上车的乘客收取费用为平睦至东莞石碣每人150元,共收取3600元,经查该车在浦北县平睦无批准的配客站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浦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2
4
桂0701交罚﹝2026﹞0043号
2026年02月27日19时02分,灵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进,余永军(执法证号分别为20070117072,20070117081)经行政检查,在灵山县城汽车总站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陆培伟驾驶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KG2703大型客车实施从灵山县城到广东东莞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450924515354,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号为452824198006153013。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具有从灵山县城到广东东莞班线经营许可资质,桂KG2703大型客车班线客运标志牌上载明的运行线路为兴业—中山小榄。灵山县城汽车总站路段不在兴业—中山小榄内,该趟运输途经灵山县城汽车总站路段无正当事由。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 ,违法程度为情节轻微。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5
桂0702交罚﹝2026﹞0073号
2026年02月27日18时46分,浦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包昌南,宁耀全(执法证号分别为20070217039,20070217078)在S209线六硍街红绿灯路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胡宗健驾驶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KG5520实施从兴业到中山小榄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450900003348,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号为452501197501134113。持玉运班字AA09247005号兴业-中山小榄省际班车线路标志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兴业客运站,途经路线:S207、G359,S50, S51,G94,S268, G105。该趟运输从平睦镇出发,车上39名乘客在平睦镇上车,前往广东顺德、佛山,每人收取180元车费,共计7020元。经查该车在浦北县平睦镇无批准的配客站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
1100.00元
浦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28
6
桂0702交罚﹝2026﹞0072号
2026年02月25日18时20分,浦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米世春,宁天雄(执法证号分别为20070217028,20070217073)在S209线K66+250米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胡宗健驾驶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KG5520实施从兴业到中山小榄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450900003348,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号为452501197501134113。持玉运班字AA09247005号兴业-中山小榄省际班车线路标志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兴业客运站,途经路线:S207、G359,S50, S51,G94,S268, G105。该趟运输从平睦镇出发,车上23名乘客在平睦镇上车,前往广东顺德、佛山,每人收取160元车费,共计3680元。经查该车在浦北县平睦镇无批准的配客站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浦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28
7
粤东交罚﹝2026﹞00956号
2026年02月04日19时4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望牛墩镇春运执勤点对桂KG5520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该车的所有人是当事人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班车客运。司机现场提供的班车客运标志牌跟执法人员在系统上查询的不一致,经执法人员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查询,桂KG5520持有兴业-中山小榄的省际班车客运标志牌,始发客运站是兴业汽车站,讫点客运站是中山市小榄车站。车上乘客都是在深圳市宝安区的路边上车,目的地都是广西兴业县,据乘客胡良华陈述,已支付车费150元。当事人有使用桂KG5520大型普通客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乘客询问笔录、司机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班车客运标志牌查询截图、道路运输证、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执法人员查询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当事人使用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 2021年版)》(序号:59),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2
8
粤东交罚﹝2026﹞00959号
2026年02月08日19时00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石碣镇沙腰金塘一街4号进行春运行政监督检查时,发现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号牌为桂KG5520的大型普通客车有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当时车上共有20名乘客,系在东莞市石碣镇沙腰金塘一街4号乘坐该车,目的地均为广西兴业县,车上乘客是通过现场方式购票乘车,车费为每人人民币150元。据涉事驾驶员胡宗健称:他本人是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的司机,其驾驶的桂KG5520(黄)大型普通客车停靠在东莞市石碣镇沙腰金塘一街4号搭载乘客时被执法人员检查,驾驶员现场出示了该车的客运线路标志牌及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号码为:玉运班字AA09247092号,行驶路线是:兴业县至深圳市,上述停靠地点不在其行驶路线范围内,且原运行线路不存在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驾驶员询问笔录、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牌照片、桂KG5520道路运输证照片、乘客询问笔录、省执法系统案件历史查询结果、桂KG5520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版)》,该公司使用大型普通客车不按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案发时2026年02月08日系广东省范围内系第壹次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2
9
粤东交罚﹝2026﹞00929号
2026年01月21日18时3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石碣镇涌口村育才街1号进行春运行政监督巡查时,发现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桂KG6599大型普通客运班车有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车当时共有15名乘客,分别在东莞市南城客运站上客4人,在东莞市石碣镇上客11人,目的地是广西兴业县,车费为每人人民币120至150元不等,且在石碣镇上车的乘客没有实名制购票和进行安检。经调查,驾驶员覃传海称其是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的司机,执法人员检查时,由他驾驶该车从东莞市南城客运站行驶至石碣镇涌口村南才街1号,在此处被执法人员检查。驾驶员覃传海现场出示该车的线路标志牌,行驶路线为:兴业至东莞,线路标志牌号码为玉运班字AA09247094号,石碣镇并没有设置配客站点。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视频资料、桂KG6599道路运输证照片、客运标志牌照片、省执法系统案件历史查询记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图片等证据为证。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版)》,该公司使用大型普通客车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案发2026年01月21日时在广东省范围内系第壹次被查处,其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10
桂0702交罚﹝2025﹞0293号
2025年11月03日17时48分,浦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包昌南,宁耀全(执法证号分别为20070217039,20070217078)在浦北县平睦镇邮政局路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覃传海驾驶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KG6599实施从浦北县平睦镇到东莞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450900002855,该车持兴业-东莞玉运班字AA09247094号省际班车线路标志牌,起点地客运站点:兴业客运北站,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无,途经路线:城隍、六硍、平睦、S209、G359、S50、G80、广州。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号为452826197212146517。广西富隆运输有限公司具有从浦北县平睦镇到东莞班线经营许可。该趟运输从平睦镇出发,停靠在平睦镇上客6人。覃传海对在浦北县平睦镇上车的乘客收取费用600元,经查该车在浦北县平睦镇无批准的配客站点。执法人员通过广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查询发现,该车于分别于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30日,2025年9月11日被查处。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重。
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
1600.00元
浦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