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恩施市早膳好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梅注册资本:2.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DNRRQWX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盛家坝镇社区居委会集贸市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320号
现查明,当事人系湖北省秀色可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加盟店。2026年3月25日当事人从该公司购入了20袋馅料:1.鲜肉馅料,净含量:2.55kg/袋,购进价格:60元/袋,购进数量:15袋;2.牛肉馅料,净含量:2.55kg/袋,购进价格:90元/袋,购进数量:2袋;3.炒肉馅料,净含量:2.55kg/袋,购进价格:60元/袋,购进数量:3袋。至案发,当事人已使用了上述鲜肉馅料、炒肉馅料和牛肉馅料各1袋。当事人经营的早餐包含包子、馒头和稀饭等。因未制作原料使用和早餐销售的台账,不能确认上述馅料制作的包子的具体经营额及经营数量,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至案发,当事人库存待使用的包子馅料货值金额1050元。 另查明,上述馅料系湖北省秀色可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行购买肉类加工制作后配送给当事人,但该公司并无食品生产许可证。 又查明,在本局对当事人店铺进行检查后,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且从当事人购进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到案发,本局未收到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的投诉举报。...[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2000.00元;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肉馅料”14袋、“牛肉馅料”1袋、“炒肉馅料”2袋。
2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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