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康达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静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01MA77UF3XXH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文化北路7号(地区医院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市市监处(2023)102号
塔城市公安局向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塔城市康达医药有限公司疑似存在非正规渠道采购药涉及28条线索,经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涉及的28条线索因无药品和医疗器械实物及直接有效证据,不能证明塔城市康达医药有限公司上述28条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正规渠道购进的事实;经询问调查“下游”赵卫乾与本案违法事实无关联证据。 现已查明:2023年6月12日,塔城市公安局在塔城市文化北路7号(地区医院门面)塔城市康达医药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当事人向塔城市公安局执法人员供述肾炎康复片、金克愧耳颗粒、奇正消痛贴膏、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云南白药胶囊、双环醇片、荜铃胃疼颗粒、得理多卡马西平片、络活喜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地屈孕酮片、易善复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24粒装)、易善复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36粒装)共13个品规药品为非正规渠道购进,塔城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对上述13个品规药品进行了登记保存。当事人向塔城市公安局提供上述13个品规药品中涉及肾炎康复片11盒(批号CP17337)、金克愧耳颗粒5盒生产(批号220513B)、得理多卡马西平片1盒(批号X1723)3种品规的药品是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 另据调查:当事人供述:2021年5月期间接到自称为王艳电话推销药品,自2021年至2023年疫情期间从推销员王艳处购进的药品涉及塔城市公安部门登记保存清单中的12个品规的药品,当事人购进和销售情况为:购进奇正消痛贴膏10盒(10贴装),2022年9月21日入库录入89贴,批号为2105044;2022年10月05日入库录入11贴,批号2105044入库录入1贴,批号2105051入库录入10贴,购进单价是105.00元,销售单价是149.00元,已销售8盒4贴,其中有12贴未开具销售票据,销售金额是1297.20元,剩余库存为16贴。2、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购进10盒,2022年3月30日入库录入10盒,其中3盒批号为6074,其中7盒批号为7510,购进单价是59.00元,销售单价是85.00元,已销售3盒,其中1盒售出后未开具销售票据,剩余库存是7盒。3、云南白药胶囊购进了30盒,2022年10月13日入库录入20盒,批号为zdb2205;2022年12月30日录入10盒,批号为zdb2206;购进单价是35.00元,销售单价是49.90元,已销售13盒,剩余库存是17盒。4、双环醇片购进了10盒,2022年11月2日入库录入5盒,批号为21111;2022年9月30日录入5盒,批号为220321;购进单价是61.00元,销售单价是83.00元,已销售8盒,其中4盒开具了销售票据,另有4盒售出后没有开具销售票据,剩余库存是2盒。5、购进荜铃胃疼颗粒35盒,2022年8月16日入库录入35盒,其中批号为22041321共录入30盒,批号为22041322共录入5盒;购进单价是49.00元,销售单价是65.00元,已销售3盒,其中1盒开具销售票据,剩
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且未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313.90元;3、没收以下药品:奇正消痛贴膏16贴、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7盒、云南白药胶囊17盒、双环醇片2盒、荜铃胃疼颗粒32盒、得理多卡马西平片9盒、络活喜苯磺酸氨氯地平片11盒、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3盒、地屈孕酮片11盒、金克愧耳颗粒8盒、易善复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24粒)19盒、易善复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36粒)3盒;4、并处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20000.00元;合计罚没款26313.90元(贰万陆仟叁佰壹拾叁元玖角)。
20000.00元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