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财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向小成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821MA72RX3759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东大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5-29
(2020)甘0821民初75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樊**
郝**,苏**,泾川县财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泾川县人民法院
2
2020-05-29
民间借贷纠纷
樊**
泾川县财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平凉市(地区)泾川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23
2020-05-09
(2020)甘0821财保38号
平凉市泾川县惠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郝*、泾川县财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76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6-23
2020-05-08
(2020)甘0821财保30号
樊*与郝*、泾川县财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6-23
2020-05-09
(2020)甘0821财保35号
平凉市泾川县惠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郝*、泾川县财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76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泾)市监罚﹝2024﹞274号
2025年10月15日15时20分,泾川县市场监管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泾川县财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后厨操作间热食区冰柜内存放有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冻巴沙鱼片(带皮)”1袋(已拆封),经执法人员现场称重2.46KG,该食品包装袋袋体上正面和背面均未标示生产日期、成分或配料表、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执法人员当场对以上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依法予以扣押。于当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月2日从西安市莲湖区昭成调味品商行购进“冻巴沙鱼片(带皮)1件(4袋/件),57.5元/袋,货值230元。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当事人及该公司后厨负责人,结合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剩余的2.46KG外,再无其他库存。截止10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该食品原料已加工使用7.54KG,由于当事人只建立当日营业总收入和总支出记录,账面无法显示当日消费者点菜记录和消费记录。故当事人获取的违法所得为230元。
1、没收无标签“冻巴沙鱼片(带皮)1袋(2.46kg);2、没收违法所得230元;3、并处罚款7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上述罚没款合计:723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贰佰叁拾元整)。
7000.00元
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2
泾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0号
2024年3月30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泾川县财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东大街,法定代表人:向小成,面积:400㎡)进行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给予泾川县财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200.00元
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