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西宁兰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霞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4MABJD9K074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美伦城市广场四期9号楼13A楼层11-15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22
(2023)青0104民初5221号
公司解散纠纷
王*
西宁兰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2
2023-10-11
(2023)青0104民初5221号
公司解散纠纷
王*
西宁兰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3
2023-09-21
(2023)青0104民初4767号
服务合同纠纷
赵**
西宁兰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4
2023-06-29
(2023)青0102民初1905号
原告刘薇薇诉被告王霞不当得利纠纷案
刘**
王*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2
2023-12-25
(2023)青0104民初5221号
公司解散纠纷
王*、西宁兰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案处字﹝2023﹞18号
当事人于2021年9月从西安昱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失效日期为2022年6月17日的“新畅”牌一次性使用埋线针50支,当事人使用埋线针最后时间为2022年6月19日,使用时已超过保持期。因埋钱针是注射美容液体时配套使用的产品,该埋线针无销售价格。当事人使用埋线针的货值金额为87.5元。
当事人西宁兰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之规定,其行为构成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应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并对其做如下处罚: 1、没收“新畅”牌一次性使用埋线针25支。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