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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康诚中西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雷建亮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236792672296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水定镇新荣东路(时代广场)1栋1楼A2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霍城市监处罚(2026)88号
经查,2025年12月10日,该公司店员曼孜热·阿不来提私自将公司销售货架上摆放的产品批号:ACZ1032的盐酸二甲双胍片共2盒给购药人亚力坤·阿不来提,因购药人亚力坤·阿不来提不知道自己妻子需要那种药品,店员曼孜热·阿不来提便将药品给他拿回家确认,店员曼孜热·阿不来提没有对该药品进行出库,亚力坤·阿不来提当天下午又将药品送回该药店,店员并未核对该药品的批号及追溯码,送回的药品就是他在伊犁康复医院购买的盐酸二甲双胍片(产品批号:ACZ1032、药品追溯码:839030853336152061917),该公司又于2025年12月25日17:05:44秒通过医保刷客对以上药品追溯码为839030853336152061917的盐酸二甲双胍片再次销售,导致药品追溯码重复。该药品该公司无法提供追溯码为839030853336152061917、批号为ACZ1032的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购进票据,当事人在其店内经营上述药品,涉嫌构成从不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上述药品涉案金额为24.00元,购进价格是20.5元,违法所得为3.5元。
1.没收违法所得3.50元; 2.处以罚款5000.00元; 3.罚没款合计为5003.50元。
5000.00元
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1
2
伊州税稽罚〔2026〕6号
(一)少计收入导致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br>经查明,你公司2022年通过员工雷建红个人收款码收取药品销售款项,金额717,765.80元,未确认收入;2023年通过员工雷建红个人收款码收取药品销售款项,金额497,606.88元,已确认收入301,169.40元,差额196,437.49元未确认收入。<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经计算调整后,你公司2022年-2023年合计应补缴增值税120,211.45元(其中:2022年应补缴93,309.55元、2023年应补缴26,901.90元),2024年9月产生多缴,应退增值税1,365.02元。<br>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第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公司2022年-2024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你公司生产经营地址位于霍城县,适用5%的税率,经计算,你公司2022年-2023年合计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005.29元(其中:2022年应补2,332.74元、2023年应补672.55元),2024年9月应退城市维护建设税34.13元。.96元,已缴税额2,850.02元。 <br>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情况:纳税调整后所得112,051.89元,已缴税额5,602.59元。<br>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情况:纳税调整后所得12,159.54元,已缴税额607.98元。<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8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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