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洪排农资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洪排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23312944713G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沂水县院东头镇院东头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3〕53号
违法事实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违法农地膜,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处货值金额(735元)30%的罚款220.5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3、没收扣押的天宇薄13捆。 违法事实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处货值金额(735元)50%的罚款367.50元;2、没收违法所得98.00元;3、没收扣押的天宇薄13捆。
1、没收扣押的天宇薄膜13捆;2、罚款588.00元;3、没收违法所得98.00元;罚没款合计686.00元。
588.00元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