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二美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621MAEML5748H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城关街道向阳路西侧师范学校南8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涡市监处罚〔2025〕31103号
2025年9月26日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涡阳县二美食品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进行抽样检验,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0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同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煎炸过程用油。据当事人陈述,2025年9月18日从西环路路东门头上面写着元宝油字样的店内购买金龙鱼大豆油1桶(10L/桶),购进价格是91.5元/桶,2025年9月26日当事人倒入炸炉中4L金龙鱼大豆油煎炸鸡腿、鸡翅中、鸡翅根等食品,至抽检时已连续加热4小时,当事人不知道油是什么原因导致抽检不合格。4L金龙鱼大豆油成本价36.6元,因当事人店里的油一天一换,所以没有用完的油晚上都倒掉。2025年9月26日当事人卖出去鸡腿、鸡翅中、鸡翅根等食品的收入是300元,利润60元。本案货值金额336.6元,违法所得60元。
1;罚款伍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元。
5000.00元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