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1403MA0YR9BQ22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绣街12-8号楼2单元6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9
(2025)皖0802民初7271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安徽隆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徐**,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07-30
(2025)吉05民终6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兴安盟中心支公司
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7-3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兴安盟中心支公司
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5-29
(2025)吉01民终36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05-29
(2025)吉0523民初4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支公司
辉南县人民法院
6
2025-05-22
(2025)辽1403民初4000号
保险纠纷
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7
2025-05-22
(2024)辽1403民诉前调5357号
保险纠纷
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8
2025-05-12
(2025)辽1421民初2354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公司
绥中县人民法院
9
2025-04-14
(2025)辽1402民初1069号
社会保险纠纷
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5-03-19
(2025)吉0523民初4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支公司
辉南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22
(2025)皖0802民初7271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安徽隆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徐立鑫;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2
2023-05-28
民间借贷纠纷
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
颜**,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30
2021-08-17
(2021)吉0203民初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姜**与李**、建昌县宏鑫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35382.61元
民事案件
2
2021-10-22
2021-09-10
(2021)辽1421民初253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46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786202500498
2025年12月22日20时02分,昌邑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昌邑市石埠红绿灯北200米对耿长虹驾驶的辽PC4547(黄色)辽PX527挂(黄色)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伟、雷晓冉向耿长虹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为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耿长虹驾驶车辆从莱西到沈阳运输9类危险货物“飞灰重金属螯合剂”30吨,桶装液体货物,每桶规格1吨,约定送到货后收取运费5100元,驾驶员耿长虹提供了货物检验报告单,提供了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执法人员现场录像取证,执法人员依法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不申请回避,无陈述申辩意见,经调查认定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较轻)。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录像资料、证件复印件、委托书、车辆货物照片、“飞灰重金属螯合剂”《运输危险性鉴定书》。
对其进行罚款
30000.00元
昌邑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1
2
辽葫交罚决字﹝2025﹞1100437号
2025年12月18日,龙港区交通运输局在对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辽PC4380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检测周期为2025年11月,实际检车时间为2025年12月。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辽交执监202534号)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超期未超过3个月,处以1000元罚款。
给予责令1000元罚款
1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8
3
辽葫交罚决字﹝2025﹞1100405号
2025年12月2日,龙港区交通运输局在对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辽PG4562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检测周期为2025年11月,实际检车时间为2025年12月。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辽交执监202534号)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超期未超过3个月,处以1000元罚款。
给予责令1000元罚款
1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2
4
100004
2025年02月06日14时29分左右,车牌号为辽PA5919号大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S204阜锦线110.3公里处时通过交通运政监控抓拍系统时,执法人员采集到该车信息,并调取了《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发现该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一、罚款为0.02万元。
200.00元
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7
5
辽葫交罚决字﹝2025﹞1100398号
2025年11月27日,龙港区交通运输局在对葫芦岛市吉祥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辽PA5919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检测周期为2025年10月,实际检车时间为2025年11月。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辽交执监202534号)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超期未超过3个月,处以1000元罚款。
给予责令1000元罚款
1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7
6
100184
2025年01月12日18时13分左右,车牌号为辽PC0589号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S204阜锦线110.3公里处时通过交通运政监控抓拍系统时,执法人员采集到该车信息,并调取了《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发现该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一、罚款为0.02万元。
200.00元
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9
7
100413
2025年06月10日10时54分左右,车牌号为辽PB6246号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S204阜锦线110.3公里处时通过交通运政监控抓拍系统时,执法人员采集到该车信息,并调取了《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发现该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一、罚款为0.02万元。
200.00元
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8
8
100069
2025年03月03日15时46分左右,车牌号为辽PA3761号大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G102京哈线535公里300米处时通过交通运政监控抓拍系统时,执法人员采集到该车信息,并调取了《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发现该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一、罚款为0.02万元。
200.00元
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1
9
100456
2025年06月20日10时53分左右,车牌号为辽PD4575号大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G102京哈线535公里300米处时通过交通运政监控抓拍系统时,执法人员采集到该车信息,并调取了《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发现该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一、罚款为0.02万元。
200.00元
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7
10
101591
2024年07月12日10时42分左右,车牌号为辽PC8658号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右伍线11公里处时通过交通运政监控抓拍系统时,执法人员采集到该车信息,并调取了《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发现该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一、罚款为0.02万元。
200.00元
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