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庆仁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庆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2MAA7C4956R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69号金桥江南果菜交易中心综合批发区新综合批发区28号档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兴市监处罚〔2023〕250号
2023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69号金桥江南果蔬交易中心综合批发区28档位梁庆仁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分别对当事人销售商品使用的贰台型号/规格为ACS-30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砝码测重,其读数称重与实际称重之间的误差均超过了规定的范围。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批准,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办案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提取证据材料、询问调查等手段查清了当事人使用不合格电子计价秤的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69号金桥江南果蔬交易中心综合批发区28档位从事水产品零售经营。2022年6月当事人从他人手中购买了2台电子计价秤进行使用,一台型号/规格为:ACS-30,出厂编号:4170;另一台型号/规格为:ACS-30,出厂编号:2992。2023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商品使用的上述两台电子计价秤进行检定,检定结论均为“不合格”。当事人未能提供经营记录以及相关销售凭证,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2台;
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上缴国库 。
1500.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