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该睿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3MA2CGTD43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汤家埠村埠头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富市监处罚﹝2026﹞1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4日,被处罚人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未按规定进货索证索票、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并作出处罚如下: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货索证索票、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给予警告。2、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5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未按规定进货索证索票、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并作出处罚如下: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货索证索票、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给予警告。2、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5000.0元。
15000.00元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