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恒馨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起鑫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22MAE025760Q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琯福大道20-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连市监琯处罚〔2026〕10号
2026年6月3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发布的优惠券内容包含“牙齿矫正 4960元/起 种植牙介绍、种植牙流程及图片 基础补牙:88元 洁牙:38.8元/口 进口种植牙1960元/颗”等及地址电话。之后通过投诉举报及巡查又发现户外软膜招牌广告1幅,内容为“种植牙888元/颗 口腔健康特惠活动7月10日截至8月31日 新微创种植 牙齿矫正 牙齿修护 牙齿美白 半口?全口隐形牙齿矫治微创种植” 及地址电话;户外背胶广告两种,内容分别为“半口,全口,全程微创无痛种植 牙齿矫正 牙齿修复 免费检查 免费接送” 及地址电话和“暑期大放价 活动时间:2026年6月28日至8月31日止牙齿矫正 4960元/起进口种植牙1960元/颗牙齿矫正 牙齿修复 免费检查 免费接送 矫正的是牙齿,改变的是人生!”及地址电话;三轮车广告贴纸内容为“半?全口缺牙 新微创种植 当天种牙,当天啃苹果 儿童隐形矫正舒适洁牙” 及地址电话;以及当事人在琯头鑫威宾馆外墙的“恒馨口腔门诊”的指路标后加了“新微创种植中心”几个字。上述均属宣传诊疗服务的广告,内容均未经卫健部门审批,案发后当事人均已陆续整改到位。上述广告的制作数量及费用为:优惠券500张,制作费用50元;户外软膜招牌广告1幅,制作费用180元;户外背胶广告两种共10张,价格45元/张,共450元;三轮车广告贴纸10张,价格22元/张,三轮车张贴费用10元/辆,共320元;琯头鑫威宾馆外墙加标“新微创种植中心”字样,费用70元。上述费用总计1070元。
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倍罚款计人民币1070元。
1070.00元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