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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应忠注册资本:8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1072307028U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乌杨大道3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7
(2022)渝04民终230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田**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0-27
(2020)渝0241民初254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田**
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秀山县人民法院
3
2021-08-19
(2020)渝0241民初254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田**
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秀山县人民法院
4
2021-04-14
(2020)渝0241民初254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田**
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9-30
2019-08-12
(2019)渝0241民初46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田**与秀山县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秀山医保处罚字﹝2024﹞第50号
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1.违反诊疗规范超量开药,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使用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XJ01DDT088B011020100239”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为“成人剂量,通常剂量是 1-2 g,每日一次。危重病人或由中度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增至 4 g,每日一次”,经检查,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未做相关药敏试验,部分患者达不到危重病人的标准,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用药未执行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的情况属超量开药,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注射用头孢曲松钠XJ01DDT088B011020100239”项目涉及违规金额237,407.00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金额167,532.13元,其中居民医保160,640.76元,职工医保6,891.37元。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使用的“注射用头孢噻肟钠XJ01DDT092B013020404152”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为“成人及 12 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一次 1 g,一日 2 次,肌内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一次 2 g,一日 2 次,肌内或静脉注射”,经检查,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未做相关药敏试验,部分患者无中度感染的指征,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用药未执行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的情况属超量开药,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注射用头孢噻肟钠XJ01DDT092B013020404152”项目涉及违规金额200,031.20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金额142,520.14元,其中居民医保129,739.68元,职工医保12,780.46元。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使用的“注射用头孢他啶XJ01DDT094B011020100239”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为“头孢他啶的成人剂量范围是每天1g到6g,每8小时或者12小时给与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对于大多数感染,应给与每8小时1g或者每12小时2g的剂量,对于尿路感染及许多较轻的感染,一般每12小时500mg或者1g已足够” ,经检查,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未做相关药敏试验,对部分无感染指征的患者使用抗
1.退回涉及的医保基金386,433.23元;2.罚款386,433.23元。
386433.23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保局
2024-07-04
2
秀山医保处罚字﹝2024﹞第1号
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相关医保政策执行,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7800.64元,其中居民医保60986.80元,职工医保6813.84元。2.超标准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87.20元,其中居民医保487.20元。3.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8515.75元,其中居民医保8102.50元,职工医保413.25元。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69374.91元,其中居民医保315913.30元,职工医保53461.60元。综上,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金额合计446178.50元,其中居民医保385489.80元,职工医保60688.69元。其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项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退回涉及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446178.50元;2.罚款133853.55元。
580032.05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保局
2024-02-01
3
秀卫放罚﹝2023﹞9号
1、用人单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欧高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对杨峻涛进行X射线影像诊断检查时,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甲状腺及性腺部位进行屏蔽防护。
警告,罚款:57100.00元
57100.00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2-19
4
渝秀山市监处字(2023)199号
经查,当事人2020年至2022年4月期间从事医疗服务活动: 一、收取患者气管切开护理、肠切除术、全身麻醉、粪便常规、血清直接胆红素测定及护理费等涉及重复收费3931人次,金额36480.5元,医保基金多支付:24316.22元,患者多付价款:12164.28元; 二、收取患者机械辅助排痰、吸痰护理、雷火灸、护理费、普通病房床位费及住院诊查费等涉及超标准收费113人次,金额3392元,医保基金多支付:2212.22元,患者多付价款:1179.78元; 综上当事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期间违反价格规定,涉及4044人致使患者多付价款共计:13344.06元。(涉及医保多付资金,医保局已立案处理。)2023年7月20日本机关向当事人邮件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秀市监退〔2023〕01137号)执法文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退还多收价款。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能退还患者多付价款共计:13344.06元。
责令消除影响
13344.06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3
5
秀卫水罚﹝2023﹞7号
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的二次供水设施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
罚款:3000.00元
3000.00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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