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那卜旱冲金龙石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剑峰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23075223268X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博白县那卜镇那卜村教宇坡队03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16
2019-09-26
(2019)桂09民终1640号
合同纠纷
邹**、博白县那卜旱冲金龙石场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232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6-14
2019-05-16
(2018)桂0923民初2696号
合同纠纷
邹**与博白县那卜旱冲金龙石场、博白县那卜镇源鑫石材厂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7-12-28
2016-08-30
(2016)桂0923执字第409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王**、博白县那卜旱冲金龙石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环(4)罚﹝2024﹞05号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30日博白县那卜旱冲金龙石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石场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石场西面沉淀池的西北角有个缺口,现已修复,现场可见修复的缺口表面有白色泥浆的残留,沉淀池下游50米的农田灌溉沟有少量白色泥浆淤积。经调查,形成该缺口原因为2024年4月20日因暴雨冲刷导致。该石场于2024年4月20日早上5点发现该情况,仅要求石场工人用蛇皮袋装泥土和砂加固了缺口下的坝体,未用沙袋堵住该缺口。该石场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和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导致约120立方米白色泥水外排到下游的农灌沟,造成部分水体污染。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30日博白县那卜旱冲金龙石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石场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石场西面沉淀池的西北角有个缺口,现已修复,现场可见修复的缺口表面有白色泥浆的残留,沉淀池下游50米的农田灌溉沟有少量白色泥浆淤积。经调查,形成该缺口原因为2024年4月20日因暴雨冲刷导致。该石场于2024年4月20日早上5点发现该情况,仅要求石场工人用蛇皮袋装泥土和砂加固了缺口下的坝体,未用沙袋堵住该缺口。该石场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和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导致约120立方米白色泥水外排到下游的农灌沟,造成部分水体污染。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1.2024年4月30日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我局于2024年7月19日以《玉林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环(4)罚告〔2024〕10号)告知该石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该石场有权进行陈诉、申辩。该石场于2024年7月24日收到以上文书,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该石场工程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以上事实,有我局2024年7月19日作出的《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环(4)罚告〔2024〕10号)及《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送达回证》为证。我局对当事人处以22256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开票,并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当事人缴纳罚款后,应当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2256.00元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