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竹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军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90MA7N2DNL5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长征大道与支六路交叉口西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新消行罚决字﹝2023﹞第0069号
2023年9月26日,我大队2名消防监督员对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长征大道与支六路交叉口西北侧的遵义竹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90MA7N2DNL5X,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军,性别:男,民族: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32501********1816,住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琯头竹舟村3号)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进行改建未向消防救援机构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二楼原设置仓库位置改建成包厢),违反了《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给予遵义竹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20
2
遵新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1号
2023年4月20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罗艺、彭静怡对遵义竹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遵义竹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人为将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停用,局部无法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鉴于该单位被消防救援机构指出违法行为后深刻认识错误,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并于2023年4月25日书面提交从轻处罚申请,符合从轻处罚情形
给予遵义竹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