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贵书小吃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晓靓 | 注册资本: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131MA08X8QH0H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冶河花园3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3〕221号
平山县贵书小吃部(武晓靓)未按照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2
冀市监石处〔2023〕13013123000230号
经查,以下事实得到证实。当事人从事小餐饮服务,许可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当事人没有落实2023年8月1日的责令改正要求,截止2023年8月8日,对采购使用的“备得福”牌榨菜芯、“康师傅”劲爽拉面不能供货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没有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内容,未保存相关凭证。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取得的许可证明文件和人员身份证明;
2、《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件及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对当事人采取的责令改正措施;
3、现场笔录2份、现场照片7张,询问笔录1份,询问照片3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有当事人签字予以确认。
罚款0.1000万元,责令改正
1000.00元
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