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易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志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321MA8NEJMC9G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商贸加工区院内1号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怀市监处罚﹝2024﹞759号
经查,当事人共购进标示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的批号230780的四味脾胃舒颗粒6次,共计63盒。其中2023年11月11日从安徽迈泉医药有限公司购进20盒,购进价格50元/盒;2023年12月21日、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3日从重庆泽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购进10盒、10盒、8盒,购进价格41.26元/盒;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2日从重庆安通医药有限公司分别购进10盒、5盒,购进价格49.48元/盒。该批药品经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检验,鉴别(2)薄层色谱未检出与橙皮苷对照品相应的斑点,不符合规定,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含量测定未检出(检出限为0.033mg/袋),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规定,上述批号230780的四味脾胃舒颗粒为假药。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文件、随货同行单、税票以及同批次的检验报告单,上述药品货值共计3275元,已销售35盒,销售获违法所得1820元。
1.没收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17盒;2.没收违法所得1820元。
0.00元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1
2
怀市监处罚〔2023〕510号
-
1;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