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鑫晖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善绿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1MACDFJF34Y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化乐镇五星社区十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9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天晟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陈**,朱**,陈**,曾**,贵州鑫晖矿业有限公司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黔煤执二罚〔2025〕275号
1.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1601回风联巷压风管连接处漏风严重,未处理。(2)1601采煤工作面47#液压支架压力表损坏,不能查看支架压力。(3)1603回风巷带式输送机机尾处堆煤保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安装在距机尾50cm处。(4)16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安装的应急广播损坏;2.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抽查煤矿视频:①2025年12月2日0时10分至9时0分,主斜井下段维修作业时未按《主斜井下段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将带式输送机断电闭锁;②2025年12月1日8时至10时30分,回风斜巷刮板输送机运行时,机尾未打设压柱;③2025年12月1日15时0分至15时35分,回风斜巷作业人员违反《回风斜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风镐落煤;④2025年10月22日9时27分,在1602回风巷迎头使用ZWY-120/55L型挖掘式装载机掘进出矸(煤)时,未按《16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洒水降尘;⑤2025年11月6日6时25分,1601运输巷一部带式输送机运行时,机头位置1名职工使用铁锹清理转动部位下方浮煤。(2)1501运输联巷修复架棚段首尾棚未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锁棚,1601运输巷架设U型棚维修,未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安设拉杆。(3)2025年12月3日现场检查时,回风斜巷掘进工作面有2名职工未系紧安全帽下颏带;3.未对运输斜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每天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调取安全监控系统记录,2025年11月23日未进行试验;4.未按照作业规程管理顶帮。1601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超前支护未按照《1601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使用DW31.5-20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配π型钢顶梁支护,2025年12月3日现场检查时,上出口有两颗单体液压支柱配圆木支护,下出口一颗单体液压支柱配木板支护;5.未严格执行围岩观测制度。未对16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60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开展围岩观测;6.1601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采高超过3m,32#、36#、38#液压支架护帮板损坏;7.16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带式输送机机尾未设防护栏;8.回风斜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往后10m处巷道底板有涌水,煤矿未按规定对出水点涌水量进行观测;9.未测定瓦斯抽采钻孔轨迹。1602回风巷第五循环施工预抽瓦斯钻孔34个,孔深小于60m钻孔16个,孔深60m至120m钻孔18个,需测定钻孔轨迹2个,煤矿未测定钻孔轨迹;10.回风斜巷掘进工作面煤层赋存条件发生变化(煤层厚度由6.2m变为4.5m),煤矿未对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进行补充或修改设计
分别1.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4.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5.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6.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7.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8.给予警告,处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9.给予警告,处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10.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警告
24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6-01-04
2
黔﹝水﹞煤安罚﹝2025﹞煤监二股10号
贵州鑫晖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区化乐宏宇煤矿:1.煤矿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025年8月9日夜班,1603回风巷未对工作面迎头进行支护完好后就开始进行巷道清挖工作,清挖时工作面左帮及迎头煤体片帮,煤体瓦斯涌出,导致1603回风巷T2甲烷传感器发出超限报警,最大值1.0%;2.煤矿违反作业规程、安全管理规定作业:(1)2025年8月11日检查1601综采工作面时,抽查1601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压力表,22#架支架压力表显示20Mpa、23#架19Mpa、19#架16Mpa、17#架8Mpa,支架初撑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不小于24Mpa要求。(2)2025年8月6日,1603回风巷清理至工作面迎头,12时22分,16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违规移动16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视频监控设备,直至导致2025年8月9日1603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2发出超限期间,迎头视频监控不能有效监控T1甲烷传感器视频监控
贵州鑫晖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区化乐宏宇煤矿:1.煤矿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025年8月9日夜班,1603回风巷未对工作面迎头进行支护完好后就开始进行巷道清挖工作,清挖时工作面左帮及迎头煤体片帮,煤体瓦斯涌出,导致1603回风巷T2甲烷传感器发出超限报警,最大值1.0%;2.煤矿违反作业规程、安全管理规定作业:(1)2025年8月11日检查1601综采工作面时,抽查1601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压力表,22#架支架压力表显示20Mpa、23#架19Mpa、19#架16Mpa、17#架8Mpa,支架初撑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不小于24Mpa要求。(2)2025年8月6日,1603回风巷清理至工作面迎头,12时22分,16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违规移动16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视频监控设备,直至导致2025年8月9日1603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2发出超限期间,迎头视频监控不能有效监控T1甲烷传感器视频监控
450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
2025-09-17
3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5﹞253号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抽查煤矿监控视频:①2025年8月24日8时55分至9时02分1280回风石门反掘迎头打干眼,前探梁上方护板数量不足;②2025年8月25日15时45分至16时13分,1280回风石门反掘迎头进行装药连线工作,查人员定位系统,期间爆破员未在现场,期间同时进行装药连线人员最多达到7人,有一名无关人员未撤离;③2025年8月27日5时至5时35分,1601运输巷一部皮带机头,胶带输送机负载运行期间,未开启防尘喷雾;④2025年8月27日17时至18时02分4名职工在材料斜巷内卸料,矿车未采取制动措施。(2)1601采煤工作面第66#至76#液压支架歪架,114#至116#架处煤壁片帮,76#至96#架处顶板漏顶;1601采煤工作面靠上出口段有1.8m采用π型钢梁配合单体柱支护,且未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打设4排支护,现场只打设3排,靠煤壁侧存在空顶情况;160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超前支护单体柱为单排,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双排或三排支护;回风巷从上出口往外30m处局部地段高度不足1.8m,实测为1.66m,且运输巷多处地段撕网、巷道失修。(3)2025年8月27日现场实测,1280回风石门反掘掘进工作面部分锚索外露长度不满足作业规程规定的“不超过200mm”要求,实测为330mm、250mm;2.煤矿未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或采区情况发生变化后未及时修改采区设计。煤矿现施工的128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1280回风石门反掘掘进工作面、1280机轨石门掘进工作面未在一采区设计范围,1603运输巷、1603回风巷未按照《一采区6-1煤层开采方案设计》施工;3.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5#煤层运煤斜巷带式输送机中部段皮带跑偏,皮带只压在单边托辊上,部分地段浮煤未清理,磨底皮带。(2)5#煤层运煤斜巷有一处轨道轨缝超5mm,实测为15mm。(3)1601运输巷第二部带式输送机机尾靠人行侧防跑偏保护装置的底座松动,多处地段未及时清理浮煤,磨底皮带;靠机尾处有一H架悬空,用铁丝吊挂在巷道顶板。(4)1601回风巷第二道反向风门因巷道底板底鼓不能关闭;4.1601采煤工作面转载机配有破碎机,转载机机尾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5.5#煤层煤仓倾角90°,带式输送机滚筒下方落煤点和刮板输送机下方落煤点未设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设施;6.未按规定悬挂甲烷传感器,5#煤层煤仓上口悬挂的甲烷传感器未悬挂在煤仓上方,悬挂在煤仓旁带式输送机旁护栏架上;1280回风石门反掘掘进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悬挂在距迎头7m的位置,大于5m;106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T3甲烷传感器设置位置距离工作面16m,大于10m;7.5#煤层运煤斜巷KD-036馈电开关漏电保护功能失效,现场进行漏电跳闸试验,未跳闸;8.160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低负压管路安设的管道CO传感器(编号:9225)安全检验已于2025年5月5日过期,过期后未进行安全检验;9.未严格执行围岩观测制度,未对160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进行围岩观测;10.1601采煤工作面(开采6-1#突出煤层)在应力集中范围内,2025年5月22日至8月9日安排16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维修作业;11.160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5#煤层运煤斜巷安设的风速传感器,现场试验风速降低为0时不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12.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2025年8月13日至16日1280回风石门反掘掘进工作面参与装药作业的陈夫长未取得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操作资格证;13.提升钢丝绳未每天检查1次,查阅《5#层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显示,2025年8月1日至10日李军对5#层绞车房钢丝绳进行检查及保护试验,抽查人员定位系统李军活动轨迹显示,8月1日入井未到5#层绞车房,无8月2日、8月3日入井轨迹
1.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3.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6.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7.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8.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9.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10.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1.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1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13.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警告
36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9-17
4
黔﹝水﹞煤安罚﹝2025﹞煤监二股7号
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2025年5月31日,1280回风石门爆破作业时,作业规程要求施工炮眼深度为1.6米,现场实际施工深度为2.5米,爆破时将工作面的地质钻孔、瓦斯抽放钻孔破坏,钻孔内瓦斯溢出造成1280回风石门甲烷传感器T1超限报警,最大值1.32%
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2025年5月31日,1280回风石门爆破作业时,作业规程要求施工炮眼深度为1.6米,现场实际施工深度为2.5米,爆破时将工作面的地质钻孔、瓦斯抽放钻孔破坏,钻孔内瓦斯溢出造成1280回风石门甲烷传感器T1超限报警,最大值1.32%
200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
2025-06-23
5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5﹞231号
1.2025年5月5日1602回风巷T2甲烷传感器显示瓦斯异常波动,由0.14%上升到0.37%,通风瓦斯日报未认真分析异常波动的原因,通风瓦斯日报未经煤矿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入井线缆在入井口处未采取防雷措施;3.5#煤层运输斜巷维修防突风门,更换巷道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和墙体过程中,未采取临时支护措施;4.煤矿2025年5月8日现场测风时使用的风表未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5.在《1601综采工作面6-1#煤层瓦斯参数测定报告》中,对被保护范围的效果检验考察布孔不合理,未在5#煤层的区段煤柱留设范围布置检验测试点;6.煤矿钻孔轨迹测定仪损坏,未对1601综采工作面瓦斯预抽钻孔中每10个钻孔抽取一个进行轨迹测定
1.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4.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6.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警告
18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5-26
6
黔﹝水﹞煤安罚﹝2025﹞煤监二股3号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025年3月9日煤矿早班调度员唐正海违反调度员汇报制度,未将井下1280机轨石门反掘掘进工作面主要局部通风机风筒破损漏风严重的安全隐患汇报给当班值班矿长,擅自处置延误安全隐患整改时间,导致1280机轨石门反掘掘进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于17时49分13秒瓦斯超限报警;2.矿井未按照煤矿制定的《井巷维修制度》对5#煤层运煤斜巷加强维修,巷道下段胶带运输机距离巷帮不足50cm,行人不畅通;3.1280机轨石门未按规定设置风筒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的风筒传感器未安设在风筒末端,安设在风筒连接处骨架上,不能有效监控风筒有无风情况”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025年3月9日煤矿早班调度员唐正海违反调度员汇报制度,未将井下1280机轨石门反掘掘进工作面主要局部通风机风筒破损漏风严重的安全隐患汇报给当班值班矿长,擅自处置延误安全隐患整改时间,导致1280机轨石门反掘掘进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于17时49分13秒瓦斯超限报警;2.矿井未按照煤矿制定的《井巷维修制度》对5#煤层运煤斜巷加强维修,巷道下段胶带运输机距离巷帮不足50cm,行人不畅通;3.1280机轨石门未按规定设置风筒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的风筒传感器未安设在风筒末端,安设在风筒连接处骨架上,不能有效监控风筒有无风情况
580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
2025-03-31
7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5﹞212号
1.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1)1280机轨石门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使用4根9#“工”字钢作为前探梁,2月12日现场检查时,仅使用3根“工”字钢作为前探梁;(2)1602回风巷部分钢带未打设锚索进行固定;(3)1601运输巷里程75m处顶板网兜,顶板钢带断裂,锚杆托盘断裂;(4)1603回风巷采用锚网索施工,上帮肩窝处施工角度与岩面夹角为90°,设计夹角为70°,与设计不符;(5)《1601运输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中,未按煤矿顶板管理制度要求以矿压观测数据作为顶板支护设计的参考依据;2.煤矿未对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修。(1)1280机轨石门掘进工作面钻机处两台灭火器损坏;(2)1280机轨石门掘进工作面风筒接口处破口较大,漏风严重;(3)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第38#横梁处,副斜井绞车托绳轮损坏,不能正常转动;(4)采区变电所与回风斜巷间联络风门变形开裂,16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风门底鼓变形;3.1280机轨石门反掘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为穿层预抽,1280机轨石门反掘掘进工作面措施效果评价报告中未附穿层预抽竣工图;4.煤矿未编制2025年度本单位防治水年度计划;5.煤矿5#煤层运输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巷道内安装的跑车防护装置不具备监测、报警、联控等功能,也未对缓冲器阻力值进行标定,主要受力件未进行无损检测,未在初次投入使用前进行初次检验
1.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3.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给予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16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2-27
8
六盘水环水罚﹝2024﹞11号
2024年6月11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执法人员对贵州鑫晖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你公司运营年开采30万吨原煤项目1个,年洗选120万吨洗煤厂1个。执法检查时洗煤厂处于停运状态,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正在运行,法定排污口排放的水质呈灰白色。执法人员在排污口采集水样送至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监测(16:25,20:05两个时段各采样4瓶共8瓶水样,根据监测指标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各送样2瓶共4瓶),2024年6月14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出具《贵州鑫晖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排口水质监测报告》(区域环监(委)字[2024]第035号)显示,16:25采集水样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分别超过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限值3.28倍、2.1倍。20:05采集水样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超过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限值0.28倍、3.44倍。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
298000.00元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08
9
水自然资行处字﹝2024﹞第70号
2014年5月至2016年8月间,宏宇煤矿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正式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水城区化乐镇五星社区44580平方米土地建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公司占 地行为属于“未批先建”违法占地。
一、责令你单位收到我局下达《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自行将“宏宇煤矿”占用44580平方米土地退还水城区化乐镇五星社区接收处置。 二、没收你单位占用44580平方米土地上建设“宏宇煤矿”综合楼、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等设施,交由水城区化乐镇人民政府接收处置。 三、针对“宏宇煤矿”擅自占用水城区化乐镇五星社区44580平方米土地建设的行为,对贵州鑫晖矿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元/平方米(44580×5=222900)],罚款共计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玖佰圆(¥:222900元)。
2229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11-07
10
黔﹝水﹞煤安罚﹝2024﹞煤监二股22号
1.1603回风巷与1601综采面相向推进,且1601运输巷与1603回风巷间有5F2断层,落差3.5m至8m,现1603回风巷工作面应力增大,巷道左帮煤体产生裂隙未采取有效措施,瓦斯由裂隙处涌出,造成2024年9月26日1603回风巷T1甲烷传感器发生超限报警,最大值达1%;2.1280石门联络回风系统内维修地点没有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3.1603回风巷局部防突措施抽采钻孔未按规定测定钻孔轨迹(第二循环防突措施钻孔长度超过120米的钻孔有11个);4.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违章作业:(1)1601运输巷刷帮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刷帮后采用“金属网+锚索+W型钢带”联合支护,实际现场为锚杆+金属网支护,未采用锚索和W型钢带;(2)1280机轨石门临时支护采用三梁九沟支护至迎头,现场前探梁未伸至迎头,迎头空顶;(3)5#煤层回风斜巷维修支护由原支护变更为锚网支护,未进行论证,5#煤层回风斜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维修前对维修点5m范围内进行加强支护,现场未进行加强支护;(4)1601运输巷刷帮点出矸时,胶带输送机司机开启胶带输送机时未打信号 以上事实违反了 1.《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四项;2.《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款;《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二款;4.《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 的规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对煤矿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2.对煤矿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罚款(¥12,000.00);3.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的罚款(¥22,000.00);4.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的罚款(¥22,000.00)。合并给予警告,对罚款人民币捌万陆仟元整(¥86,000.00)。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对煤矿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2.对煤矿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罚款(¥12,000.00);3.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的罚款(¥22,000.00);4.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的罚款(¥22,000.00)。合并给予警告,对罚款人民币捌万陆仟元整(¥86,000.00)。
1500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
2024-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