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东城区祯奇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晓红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2MA0N455210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巴林左旗林东东城区振兴大街13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左市监处罚﹝2024﹞142号
上述批次羌活是巴林左旗东城区祯奇大药房从赤峰源康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一共购进1kg,进货价165元/kg,售货价220元/kg,货值金额为220元,已经全部使用。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资质复印件、购进上述药品的采购记录、发票、随货同行单复印件和销售记录打印件、处方签复印件等材料。当事人存在使用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9
2
赤左市监处罚﹝2023﹞134号
销售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没收违法所得400.00元。
-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