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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三联建材厂(普通合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光德注册资本:15.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3795870236N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鹅形村一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06
(2021)渝0152民初25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米**
重庆市潼南区三联建材厂(普通合伙),周**,陈**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2
2021-08-24
(2021)渝0152民初25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米**
重庆市潼南区三联建材厂(普通合伙),周**,陈**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3
2021-05-11
(2021)渝0108民初51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潼南区三联建材厂(普通合伙)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4
2021-05-07
(2021)渝0152民初25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米**
重庆市潼南区三联建材厂(普通合伙)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5
2021-03-09
(2020)渝0152民初66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潼南区三联建材厂(普通合伙)
重庆达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6
2021-01-21
(2020)渝0152民初66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潼南区三联建材厂(普通合伙)
重庆达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7
2020-12-03
(2020)渝0152民初66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潼南区三联建材厂(普通合伙)
重庆达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17
2022-01-10
(2021)渝0152民初25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米**与重庆市潼南区三联建材厂、陈**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1160.12元
民事案件
2
2021-05-31
2021-03-08
(2020)渝0152民初663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潼南区三联建材厂(普通合伙)与重庆达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潼南市监处罚﹝2026﹞73号
当事人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后,在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鹅形村一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7月28日,当事人以6900元的金额购入15吨原煤,以1000元的价格购入5车页岩(共100吨)。2025年8月23日当事人使用上述物料生产烧结普通砖43000块(规格型号:Y(24011553)mmMU10),生产成本为0.18元/块[(6900元+1000元)43000],后以0.27元/块的价格进行销售。2025年8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上述批次烧结普通砖进行执法抽查,随机抽取40块烧结普通砖,其中20块用于检验(由当事人自愿免费提供),另20块备样样品存于当事人处,并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2025年9月30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2025-42BC090006),检验结论为:经检验,尺寸偏差项目不符合GB/T5101-2017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尺寸偏差(mm):3.1长度3.1.1样本平均偏差技术指标:2.0,检测结果:-10.1;3.2宽度3.2.1样本平均偏差:技术指标:1.5,检测结果:-5.3;3.3高度3.3.1样本平均偏差:技术指标:1.5,检测结果:-1.7)。经查,截至2025年9月8日,当事人上述批次烧结普通砖以0.27元/块的价格全部售出(含备样),获得销售收入11604.6元[(43000-20)块0.27元/块]。综上,当事人生产销售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1610元[43000块0.27元/块],违法所得为3868.2元[(43000-20)块(0.27-0.18)元/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868.2元;2、罚款11000元。
11000.00元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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