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臻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金娅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3MA7ACNB822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887号NAGA尚院5层5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水人社监罚字(2024)第023号
新疆臻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不按照我局于2024年5月17日向其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乌水人社监询字[2024]第055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对新疆臻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6-27
2
乌水市监管处罚字(2024)65号
现查明,新疆臻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水磨沟区城市管理局申请办理备案号:水B075号,收费标准:按照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执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有效日期: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3月7日,该公司的停车场实行免费停车。2024年3月8日,该公司的停车场执行市场调节价,开始收取停车费,公示价格牌为黄牌“(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时间),白天,早09:00—晚22:00,白天停车首小时4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2元,夜间晚22:00—次日09:00,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1元,最高不超过10元收费,30分钟免费停车,经营单位:新疆臻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管理单位:水磨沟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执法局)”。 经过调查取证,该公司停车场夜间停车费实际按每小时2元收取,未按照公示牌中公示内容、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1元进行收费,截止查获之日,2024年3月8日至3月17日期间,多收夜间停车费用共471笔,累计多收价款1236元。2024年4月2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当事人在要求的退款期限内,未有退还金额。 2024年3月8日至3月17日期间,当事人夜间停车按2元/小时收费,未按照公示牌中公示内容、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1元进行收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之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行为。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所得1236元; 3.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