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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涨岙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晓洁注册资本:3.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MAEALAK278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仙降街道涨岙村(瑞安市仙降实验幼儿园西南口对面西北朝向店铺北起第6、7间)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市监处罚〔2026〕660号
经查明,当事人2026年1月20日因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被责令整改并被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瑞市监责改【2026】11243号 ),限期至2026年1月27日前完成整改。2026年3月29日,当事人仍有一款名称为“甲钴胺片”的处方药(批号:H20143107)于2026年3月29日16点36分35秒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
当事人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时间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之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二)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直接或者变相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的。”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从轻处罚如下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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