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丹东玖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耿彦伟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0600MA10M1TY46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西安民村杜家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丹环高新罚决字﹝2025﹞01号
我局于2024年11月18日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调取检车线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发现,你单位2024年6月17日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编号:210603332406171336300141)时显示发动机额定功率为40KW,检测结果显示为合格,经与公安安检系统核实,发现企业对车牌号为辽FRL836车辆采用加载减速工况法检测时,发动机额定功率为67KW,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8.2.3的相关内容,加载减速法功率扫描过程中,经修正的轮边功率测量结果不得低于制造厂规定的发动机额定功率的40%,否则判定检验结果不合格,辽FRL836按照实际功率67KW计算,经修正的轮边功率测量结果应当高于67KW的40%即最大轮边功率26.8,检验结果为合格,而根据监测报告显示,辽FRL836最大轮边功率为21.8,根据GB3847-2018标准的规定该排气污染物测试项目应当判定为不合格。你单位通过人为降低发动机额定功率的方式使受检车辆检测合格,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涉嫌存在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元整;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3.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2025-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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