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金琼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金琼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3MA60TD968P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忠县石宝镇百安场3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忠县市监处字(2023)10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4月1日注册了《营业执照》,并于2020年4月22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在重庆市忠县石宝镇百安场31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22年11月1日,当事人以13.75元/千克的价格,从忠县杨英副食店(杨天英)处购进高唐县妙多客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5日生产,保质期为150天的“麦宏鑫”无加蔗糖蛋糕(规格:散装称重)20千克,在店内以16元/千克的价格进行销售。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保留了进货单据。2023年2月2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重庆市忠县石宝镇百安场31号的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麦宏鑫”无加蔗糖蛋糕3.3千克,超过保质期。同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涉嫌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合计52.8元(3.3千克x16元/千克)。当事人未建立销售记录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未纳税。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5000.00元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