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八仙镇陈萍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平 | 注册资本:8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6MA70KDM044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狮坪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6〕41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陈列销售有:1.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研制,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冷酸灵?抗敏感牙膏9盒、净含量200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渝妆20160003、限期使用日期2021年11月6日、销售价5元/盒;2.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去屑樱花泌爽香型头皮护理洗发露1瓶、净含量400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妆20160018、限期使用日期2026年4月4日、销售价40元/瓶。
经调查,当事人陈述冷酸灵?抗敏感牙膏购进价3.8元/盒;清扬?去屑樱花泌爽香型头皮护理洗发露是2025年11月购进,购进数量5瓶,购进价35元/瓶。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涉案化妆品在超过使用期限后的销售情况无法查明,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至检查时,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履行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的义务,涉案化妆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货值金额8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打印件9张,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事实及涉案化妆品的品种;
证据二:当事人经营者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事实和涉案化妆品的购进、销售情况;
证据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平市监强制〔2026〕47号)及财物清单(〔2026〕47号)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化妆品的名称、数量及规格;
证据四:《责令改正通知书》(平市监责改〔2026〕22号)1份、检查登记表1份及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
证据五:当事人营业执照拍照打印件各1张,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
证据六: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拍照打印件1张,证明其身份。
以上证据分别由出具人签名认可。
当事人涉嫌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详见财物清单〔2026〕47号);
2.罚款500元。
500.00元
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