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庐茗缘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仁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04566265577A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风景名胜区庐山青山垦殖场2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庐市监处罚﹝2026﹞4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0年12月14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11月05日,当事人向遂川县建丰食品有限公司购进30斤(15000g)冰糖金桔独立透明包装,购进时未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原料进行检验,购进后进行分装生产,在生产过程中,720g金桔因属于残次品淘汰而消耗,共生产60袋“金桔”,生产完未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涉案产品信息如下:“产品名称:金桔、商标:庐茗缘、规格型号:238g/袋、生产日期:2026年01月15日、委托商:庐山庐茗缘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方:江西省遂川县建丰食品有限公司。”但涉案产品的实际生产者为庐山庐茗缘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建丰食品有限公司并未受当事人委托生产,只是向当事人提供食品原料冰糖金桔独立透明包装。2026年1月15日,当事人向万安服务区生活超市销售了30袋涉案产品,产品经检验结论为二氧化硫残留值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2026年3月1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正对这30袋“金桔”进行销毁,后续还提供了这30袋“金桔”的销毁记录单。 另查,当事人共销售30袋涉案产品,每袋12.5元,货值金额共375元。 再查明,当事人自收到检验报告后,第一时间积极自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主动更换了食品原料供货商,并对产品进行检验。同时,制定召回计划,发布召回公告。
1.没收违法所得375元; 2.罚款42000元。
42000.00元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