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金帝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金德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1732737489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团风镇团方大道罗家窑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团风市监处罚〔2026〕22号
当事人于2016年10月10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2024年7月18日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在团风县团风镇外环路以东河西湾对面从事燃气经营业务。2026年4月13日,当事人对2只液化石油气钢瓶(二维码:2100413604、2100580382)进行了液化石油气充装。当事人《气瓶安全管理信息追溯平台》上无本次液化石油气充装记录。液化石油气钢瓶(二维码:2100413604)充装后的重量为29KG,基本信息,充装单位:团风县金帝液化气有限公司;出厂编号:3080677;制造单位:湖北大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气瓶状态:报废;气瓶种类:液化石油气钢瓶;气瓶规格:YSP35.5;原始重量:16.5;制造时间:2013-03;安全评定时间:2022-06:实际使用年限:2025-03。液化石油气钢瓶(二维码2100580382)充装后的重量为28.8KG,基本信息,充装单位:团风县金帝液化气有限公司;出厂编号:120705;制造单位:湖北大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气瓶状态:报废;气瓶种类:液化石油气钢瓶;气瓶规格:YSP35.5;原始重量:16.5;制造时间:2013-11;安全评定时间:2022-09:实际使用年限:2025-11。
当事人上述充装行为,违反了《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中8.4的充装要求,没有对气瓶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纳入充装电子档案记录,对报废的气瓶进行了充装。
2026年4月17日,为消除涉案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先行处置物品确认书》,涉案液化石油气钢瓶由当事人委托黄冈市拓来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报废处理。2026年4月19日,黄冈市拓来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涉案气瓶进行了压扁报废处置。...[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给予884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88400.00元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