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吉彬木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广荟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481MA7FYFERXG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张汪镇葛村东首20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滕市监处罚﹝2023﹞44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购买了1台叉车(名牌标有“型号:CPC30-AG2整机编号:G5AD37980、额定起重量:3000kg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信息)使用,该叉车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操作人员未取得作业人员证。本局2022年8月27日接到山东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编号:1370481002022082710719819),并于2022年09月21日对当事人在用的上述叉车进行了检查,对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和操作人员未取得作业人员证违法行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滕市监特令〔2022〕ZW0906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于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使用登记和配备取得相应资格的操作人员。当事人于2022年12月9日对其使用的叉车进行了检验,取得了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ZZ-CCJ-2022-0496,下次定期检验日期:2024年12月),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使用登记,亦未按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本局于2023年9月22日经“特安行”APP查询,发现当事人仍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