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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温民注册资本:9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00790598624F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北路169-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王**,黄*,宜昌市丽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黄**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8-15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江支行
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泉州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08-15
(2025)闽0504民初35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江支行
王**,黄**,泉州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4
2025-04-08
(2024)鄂01民初6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泉州市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黄**,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04-01
(2024)鄂01民初6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泉州市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黄**,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5-03-28
(2024)鄂01民初6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王**,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黄**,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5-03-25
(2024)鄂01民初6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黄**,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王**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5-03-24
(2024)鄂01民初6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王**,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黄**,泉州市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5-03-21
(2024)鄂01民初6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黄**,王**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5-03-18
(2024)鄂01民初6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王**,黄**,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27
(2025)鄂0502执异9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王**,黄**
执行文书、拍卖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2
2025-11-06
(2025)鄂05民初1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9-10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1-09
(2023)鄂0502民初2822号
合同纠纷
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昌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金*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5
2022-06-26
(2022)鄂0502民初190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田宁馨、田小云
王东伟(350500197311144511)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6
2020-11-22
(2019)鄂0503民初246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刘**,龚*,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7
2020-05-24
(2019)鄂0503民初246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刘**,龚*,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8
2015-08-22
(2014)鄂伍家岗民初字第00640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
陈**
裁判文书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9
2023-05-30
(2023)鄂0502执1505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吴某某与宜昌某某有限公司、湖北省某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5-06-29
2021-11-22
(2021)鄂0502执1989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黄*、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1-31
2023-06-30
(2023)鄂民申2244号
合同纠纷
孙**、鲜**与宜昌华某有限公司、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7-18
2023-04-17
(2023)鄂05执64号之二
特殊程序
王**与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特殊程序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3-05-23
2023-03-13
(2023)鄂05民终74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段**、沈**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2-09-30
2022-09-07
(2022)鄂05民申81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宜昌市图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8-04
2022-04-14
(2022)鄂0506财保9号
财产保全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8
2022-07-28
2022-06-21
(2022)鄂05民终122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望*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650565.00元
民事案件
9
2022-07-01
2021-12-20
(2021)鄂05执异11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06-29
2022-05-24
(2022)鄂05执异4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西市监处罚﹝2023﹞149号
当事人分别于2019年3月26日、2020年3月23日在西陵区华祥北路2号、西陵区常浏路22号开工开发建设天玺39栋、天阁楼盘,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25日,天玺39栋、天阁楼盘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在天阁楼盘尚未开工建设、天玺39栋楼盘还在建设初期,为更好的宣传销售楼盘房屋空间利用亮点,当事人安排其工程部人员于2019年12月、2019年8月分别在天阁楼盘异地亚蓝道城市奥莱负一层、天玺39栋第二层(201号、202号)建设装修天阁楼盘、天玺39栋楼盘样板房,样板房皆封闭了中空段(或天井)地面,改造为可适用的空间,其中,天玺39栋202号房为毛坯房,仅封闭了中空段(或天井)地面;天阁楼盘、天玺39栋楼盘样板房与宣传单天阁43.38平方米、70.87平方米房型及天玺39栋180平方米、198平方米房型图一致;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天阁43.38平方米、70.87平方米房型及天玺39栋180平方米、198平方米房型中空段(或天井)除空调放置板外,应为中空,而当事人在建设装修天阁楼盘、天玺39栋楼盘样板房时,却将中空段(或天井)地面封闭利用,增加使用空间面积,形成销售推介亮点;通过当事人销售人员介绍,样板房实际利用场景展示,误导购房者参照样板房进行改装增加其房屋套内使用面积,达到促进销售房屋的目的;至案发本局调查时止,天玺39栋房屋业主对其房屋中空段(或天井)地面进行浇筑封闭的共有43家;因虚假宣传误导购买的样板房中空段(或天井)封闭地面与样板房为同一整体,而样板房中空段(或天井)封闭地面部位未进行单独核算,故违法建设部位的虚假宣传费用无法计算。同时查明,为了宣传天玺、御墅、天阁、天寓楼盘形象,当事人自己设计宣传内容,于2021年8月6日委托宜昌凯弘印刷品销售有限公司印制的《CAZ宜昌中心活力区天玺.御墅|天阁|天寓产品手册》宣传折页;之后,当事人又于2021年底将前述宣传折页内容制作在华祥北路2号“天玺”营销中心侧厅墙面,通过宣传折页、墙面宣传栏宣传上述楼盘的区位优势、房屋结构、投资特点、配套资源、公共交通等项目优点,促进楼盘销售,具体宣传内容如下:“上风上水宜昌福地宜昌龙脉香港著名风水大师麦玲玲曾亲临宜昌,她指出白龙岗-东山-营盘山乃宜昌龙脉,白龙岗为龙脉之尾,东山乃龙脉之躯,营盘山乃龙脉之首。天玺御墅,盘龙之首。”、“背山面水山主贵,水主富;山主人丁,水主财。……面朝长江,汇聚了宜昌城区最好的城市风水,置家业于此,人丁兴旺,大富大贵。背山面水是风水学最基本的原则……”、“天玺御墅——城心别墅世家传承稀缺宜昌最后的城中别墅/宜昌唯一的城中别墅”、“CAZ天寓——即买即办证,现房即入住投资收益特点中等投入,高回报。可10年收回投资成本,属于非常优质的投资性产品,安全、稳定、高回报、低风险。”、“浑金璞玉得天独厚首善之地公共交通213、211、312、轨道3号线”等;该宣传折页共印制2000份,印制费用2000元,于2021年8月9日交付给当事人,至案发调查时止,当事人共发放宣传折页1900份。至本案调查终结时止,当事人共销售天玺39栋房屋62家,销售额1.1532亿元;销售天阁楼盘43.38平方米房型156家,销售额7644万元,70.87平方米房型58家,销售额4524万元,以上合计2.37亿元;天阁其他房型销售28家,销售额1120万元,两楼盘总销售额2.482亿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第九条第(三)项、第(八)项,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以及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结合本局案件讨论会意见,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
200000.00元
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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