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好记大酒店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春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4MA1R795F0U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国贸大厦裙楼一楼、三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19
(2023)苏0102民初11143号
商标权侵权纠纷
湘阴县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
江苏好记大酒店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分公司,江苏好记大酒店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1
2023-10-23
(2023)苏0102民初1114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湘阴县樟树镇辣某协会、江苏好某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分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秦市监处罚〔2026〕20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09月21日注册,在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国贸大厦裙楼一楼、三楼从事餐饮服务。葱油海蜇双脆(餐饮食品)系当事人经营的凉菜,主要原料为海蜇皮、萝卜、香葱,制作流程大概为先将海蜇先切丝,用水冲洗一天除去盐分,再把水分挤干,加入葱和萝卜丝,最后加入调味料拌匀。当事人于2026年1月16日从江苏好记大酒店有限公司雨花台区分公司采购30斤半成品海蜇皮,2026年1月21日从南京财彩农产品有限公司采购心里美萝卜2斤、香葱2斤,查验了上述原料的检验报告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直至2026年1月27日该批次原料已全部使用,我局2026年2月9日现场检查时已无该批次原料。抽检单位于2026年1月21日以275.24元/kg的价格抽检1.96kg葱油海蜇双脆(餐饮食品),根据《检验报告》(NZJ(2026)SP01-01055)显示,当事人经营的“葱油海蜇双脆(餐饮食品)”所抽样品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项目实测值为809mg/kg(标准指标为不得大于500mg/kg),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该批次葱油海蜇双脆(餐饮食品)共43份,实际销售金额为1952.8元,违法所得为1952.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罚款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952.8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2952.8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