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2MA2JWKDQ2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王五元社区羊山新区48幢2单元304(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路政罚﹝2025﹞40168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1日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零玖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玖拾伍元整。
1095.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1
2
金路政罚﹝2025﹞40168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1日兰溪市交通运输局发现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零捌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捌拾元整。
1080.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1
3
金路政罚﹝2025﹞40168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1日,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玖佰捌拾壹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玖佰捌拾壹元整。
981.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1
4
金路政罚﹝2025﹞40139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6日16时52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30线K368+600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壹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壹拾元整。
3510.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7
5
金路政罚﹝2025﹞4053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2日20时31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7线K10+900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捌拾捌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捌拾捌元整。
4188.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3
6
金路政罚﹝2025﹞4049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4日20时04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灵马线K3+100m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零肆拾壹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零肆拾壹元整。
4041.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15
7
金路政罚〔2024〕40J221
2024年4月30日14时27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G330线K347+300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G70158/豫P83C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经引导该车至灵马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现场人员是王志生。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4.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9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叁拾元整。
1830.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30
8
金路政罚﹝2024﹞21108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3月09日22时19分,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7(象义线)佛堂方向K277+300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549.00元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18
9
金路政罚﹝2024﹞9018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2月01日10时41分,武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7(象义线)佛堂方向K277+300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柒佰捌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金华银行武义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柒佰捌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789.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01
10
温路政罚﹝2023﹞10256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13日13时48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513温丽高速桥头收费站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俯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对违法行为在3日内予以改正。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2769.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