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皓辉烟花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娟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81MACPL7347B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沿溪镇大光居委会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05
(2026)湘0181民初304号
劳动争议
熊**
浏阳市皓辉烟花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浏市监处罚﹝2025﹞166号
现查明:2024年12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2024年11月5日生产的108发“齐天大圣QITIANDASHENG”牌“生命树”组合烟花产品进行执法抽样,2024年12月18日,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WJ20242079,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所检项目中结构和材质、药量(总药量)不符合GB10631-2013、GB19593-2015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本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10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13号成品仓库内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06箱(包含4箱留样)尚未销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销售的不合格108发“齐天大圣QITIANDASHENG”牌“生命树”组合烟花进行查封,当场送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浏市监强制〔2025〕0124110号)和《财务清单》(文书编号:0124110)。经查实:当事人接浏阳市大强烟花贸易有限公司订单,由浏阳市大强烟花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纸箱、当事人进行生产。当事人称其是按照浏阳市大强烟花贸易有限公司要求生产该产品导致不合格,但根据执法人员向浏阳市大强烟花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并无证据可证明浏阳市大强烟花贸易有限公司要求当事人生产不合格产品。当事人于2024年11月5日生产108发“齐天大圣QITIANDASHENG”牌“生命树”组合烟花产品210箱存放于13号成品库(其中4件留样,4件送检),157.68元/件,至检查时止除去抽检的4箱外剩余206箱尚未销售给浏阳市大强烟花贸易有限公司,本案共计货值金额33112.8元,无违法所得。
1、没收不合格108发“齐天大圣QITIANDASHENG”牌“生命树”组合烟花206箱;2、并处罚款33112.8元。
33112.80元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