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泰和县洪汇医养结合养老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奇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6MA3AEC7L74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泰和县澄江镇经四路西侧泰洋花苑D5栋上二层楼梯大厅商铺2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0
(2024)赣0826民初3706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蒋**
泰和县洪汇医养结合养老院有限公司
泰和县人民法院
2
2024-09-19
(2024)赣0826民初3706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蒋**
泰和县洪汇医养结合养老院有限公司
吉安市泰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和市监处罚〔2025〕95号
当事人后厨加工区内的上述过期食品是由当事人的院长刘健负责购入,但由于时间过于久远,已无法找到进货票据,故无法查明具体的购货时间和购货金额。 另查,上述凤球唛番茄沙司和莎浓稻米油均已开封,已经在当事人的后厨加工区被使用过,由食堂专门负责炒菜的员工使用的。上述厨邦蒸豆豉油尚未开封。其中凤球唛番茄沙司是当事人公司食堂做炸薯条的佐料,莎浓稻米油是当事人公司食堂做凉拌黄瓜的调料,上述厨邦蒸豆豉油是用来做蒸鱼的调料。经现场核查,并未发现当事人食堂的菜谱。经询问调查,当事人的院长声明上述炸薯条、凉拌黄瓜、蒸鱼均是员工餐。由于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未做记录,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 另当事人于2025年7月10日向本局提交了《泰和县洪汇医养结合养老院有限公司关于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汇总》。本局于2025年7月23日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整改情况如下:已整改问题:1、留样柜已上锁,留样盒已记录留样重量;2、烹饪区放置灭蝇灯;3、更换了非转基因的食用油;4、大米及食用油的检测报告已搜集;5、已公示食品安全员;6、餐具由消毒记录。发现的问题:1、“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不完善;2、刀具等器材依然随意摆放;3、储物间有待进一步整理清洁。
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下列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0000元,3.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瓶凤球唛番茄沙司、1瓶厨邦蒸豆豉油和1瓶莎浓稻米油。
10000.00元
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