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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艳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35877715408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东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北23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31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庄**
邢**,杨*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3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庄**
杨*,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3
2025-11-20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庄**
杨*,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4
2025-07-08
买卖合同纠纷
杨*
邢**,庄**,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11-19
(2024)浙0703民初2888号
合同纠纷
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向*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6
2024-11-12
(2024)浙0703民初2888号
合同纠纷
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向*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7
2024-06-06
(2024)浙0703民诉前调24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向*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8
2023-11-29
买卖合同纠纷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9
2022-07-15
(2022)皖18民终13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7-15
(2022)皖18民终13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庄**,邢**,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10
买卖合同纠纷
杨*
赵寅泰;胡杰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2
2024-12-10
(2024)浙0703民初2888号
合同纠纷
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向*
裁判文书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3
2024-09-18
合同纠纷
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向*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3
2021-04-14
(2021)浙07民辖终1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贝妮娜化妆品有限公司、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东市监处罚﹝2025﹞317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月以来,当事人在浙江省金东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北生产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8色水性眼影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生产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二、没收当事人标有“HANDAIYAN”标识的8色水性眼影42箱(288盘/箱),共12096盘;三、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56851.2元;四、对当事人处以货值金额1倍罚款113702.4元。以上合计罚没款170553.6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8色水性眼影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生产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二、没收当事人标有“HANDAIYAN”标识的8色水性眼影42箱(288盘/箱),共12096盘;三、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56851.2元;四、对当事人处以货值金额1倍罚款113702.4元。以上合计罚没款170553.6元,上缴国库。
113702.40元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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