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志雄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红宇 | 注册资本:3.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323MABMRNB077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龙门县平陵街道新城区易发二路西侧陈海金房屋2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惠阳执B罚字﹝2025﹞54号
当事人惠州市志雄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5日使用车牌号为粤L76313、粤L68271的2部重型自卸货车从深圳市坪山区欧舒特新能源汽车智慧大厦项目建筑工地装载51.35立方米建筑垃圾到惠阳区淡水街道迎宾大道中洲河谷花园地段进行倾倒。
罚款人民币伍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513500)
5135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3-25
2
粤惠阳交罚﹝2025﹞01465号
2024年08月10日00时16分至2024年08月13日00时53分期间,惠州市志雄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车辆粤L61527重型自卸货车2次行驶在S356线K132+600惠阳淡水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经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现场检测,系统显示该车辆轴数为四轴,限重31.000吨,2次行驶累计超限17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惠州市志雄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L61527重型自卸货车载运可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元
85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2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