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北联晟置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1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范丛林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381MA489L0242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大道盘龙岗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8-20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湖北广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彭*,湖北联晟置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水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7-22
2026-03-25
(2025)鄂0804执855号之二
其他案由
某甲公司申请某乙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案件
2
2026-07-22
2026-03-25
(2025)鄂0804执857号之二
其他案由
某甲公司申请某乙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案件
3
2025-09-11
2024-11-29
(2024)鄂1381民初34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湖北广水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彭*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6627.47元
民事案件
4
2025-07-30
2025-02-13
(2025)鄂08民终151号
民间借贷纠纷
荆门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与湖北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5-06-29
2025-04-24
(2025)鄂1381执642号
借款合同纠纷
湖北广水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彭*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水市监处罚﹝2026﹞5号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第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对于当事人发布虚假宣传的广告的行为罚款2万元;2.对于当事人销售商品房宣传广告内容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的行为罚款10万元,合计罚款12万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第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对于当事人发布虚假宣传的广告的行为罚款2万元;2.对于当事人销售商品房宣传广告内容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的行为罚款10万元,合计罚款12万元。
120000.0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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