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瑞慈润嘉环保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朝阳 | 注册资本:1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03MA776ARE27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区南环路以南、米泉街以西、新南干渠以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2-11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京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新疆瑞慈润嘉环保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3-05
(2018)新0106民初1951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京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新疆瑞慈润嘉环保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18-11-18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京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新疆瑞慈润嘉环保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4-28
2019-02-26
(2018)新0106民初1951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京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新疆瑞慈润嘉环保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91996.4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奎独市监处罚〔2026〕22号
经查明,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3年和2024年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补报改正;其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户注销;在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且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至案件调查终结时,当事人未办理歇业备案,其经营状态为开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本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决定处罚如下:
一、吊销营业执照。
-元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8-0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8-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