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东万兴餐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方文森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5200MA57B0651T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东以西、临江北路南汇景蓝湾一期30、31号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揭东市监处罚﹝2025﹞45号
当事人负责承包管理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第一食堂,2025年3月20日,由省教育厅、省市监局领导带队对揭阳市揭东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共发现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第一食堂存在用餐区发现多只苍蝇等的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十二个问题,当事人于2025年3月25日提交整改报告,由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整理后再以学校名义上报整改报告。2025年5月14日,我局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对广东万兴餐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承包管理的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第一食堂开展现场检查,在该食堂主食仓库内发现有疑似动物咬过的“金凤花”袋装小麦粉一袋,其上有破口;在主食仓库内大豆油箱上发现有蟑螂粪便;在冷藏库内发现有过期鸡壳(鸡-胴体)两个。当事人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主食仓库内有疑似动物咬过的“金凤花”袋装小麦粉一袋,其上有破口,据当事人自查应为蟑螂撕咬导致的。在主食仓库内大豆油箱上发现有蟑螂粪便,是因当事人前一晚下班消杀,日常清洁未覆盖仓库边角区域,导致粪便残留未被及时发现。当事人于2025年3月20日接受上级检查期间,已经就存在用餐区发现多只苍蝇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十二个问题,于2025年3月20日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但于2025年5月14日接受检查期间,再次存在食堂环境卫生问题,属于拒不改正的行为。另外,在当事人员工事先加工制作后贮存于冷藏的冰箱中发现有过期鸡壳(鸡-胴体)(开始时间:5.6日;结束时间:5.10日)两个,当事人根据工作经验,按照加工制作过的鸡壳在一定期限内才能保持相应的营养水平和卫生标准,超过这一期限,食品新鲜度、口感会变差而设定鸡壳5月10日过期,但5月11日正好周日,当事人食堂员工休息,员工在离开前疏于管理没有及时清理掉,且当事人5月6日后还购进鸡壳2次,分别是5月11日购进鸡壳一次10斤,5月14日购进鸡壳一次20斤,导致这个鸡壳被放在冷藏冰箱最里面没有清出。当事人事先加工制作的食材鸡壳外部有标注开始和结束使用时间的提示,且当事人公司制度规定的“食品入库、出库制度”要求员工核对食材日期,其称公司员工使用鸡壳前都有查看具体日期的。因此,未有证据证实当事人使用过期鸡壳(鸡-胴体)制作食品;属于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25000.00元
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8
2
揭东市监行处字﹝2025﹞45号
当事人负责承包管理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第一食堂,2025年3月20日,由省教育厅、省市监局领导带队对揭阳市揭东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共发现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第一食堂存在用餐区发现多只苍蝇等的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十二个问题,当事人于2025年3月25日提交整改报告,由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整理后再以学校名义上报整改报告。2025年5月14日,我局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对广东万兴餐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承包管理的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第一食堂开展现场检查,在该食堂主食仓库内发现有疑似动物咬过的“金凤花”袋装小麦粉一袋,其上有破口;在主食仓库内大豆油箱上发现有蟑螂粪便;在冷藏库内发现有过期鸡壳(鸡-胴体)两个。当事人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主食仓库内有疑似动物咬过的“金凤花”袋装小麦粉一袋,其上有破口,据当事人自查应为蟑螂撕咬导致的。在主食仓库内大豆油箱上发现有蟑螂粪便,是因当事人前一晚下班消杀,日常清洁未覆盖仓库边角区域,导致粪便残留未被及时发现。当事人于2025年3月20日接受上级检查期间,已经就存在用餐区发现多只苍蝇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十二个问题,于2025年3月20日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但于2025年5月14日接受检查期间,再次存在食堂环境卫生问题,属于拒不改正的行为。另外,在当事人员工事先加工制作后贮存于冷藏的冰箱中发现有过期鸡壳(鸡-胴体)(开始时间:5.6日;结束时间:5.10日)两个,当事人根据工作经验,按照加工制作过的鸡壳在一定期限内才能保持相应的营养水平和卫生标准,超过这一期限,食品新鲜度、口感会变差而设定鸡壳5月10日过期,但5月11日正好周日,当事人食堂员工休息,员工在离开前疏于管理没有及时清理掉,且当事人5月6日后还购进鸡壳2次,分别是5月11日购进鸡壳一次10斤,5月14日购进鸡壳一次20斤,导致这个鸡壳被放在冷藏冰箱最里面没有清出。当事人事先加工制作的食材鸡壳外部有标注开始和结束使用时间的提示,且当事人公司制度规定的“食品入库、出库制度”要求员工核对食材日期,其称公司员工使用鸡壳前都有查看具体日期的。因此,未有证据证实当事人使用过期鸡壳(鸡-胴体)制作食品;属于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上述食品安全隐患经当事人分析,原因为当事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强,管理存在漏洞。
责令当事人无害化处理及改正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25000.00元
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