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云阳镇中超厨具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建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云阳镇和平广场C座第13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3-30
2016-03-30
(2016)苏1181民初1368号
产品责任纠纷
景*与丹阳市云阳镇中超厨具经营部、广东欧意电器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丹市监处罚〔2023〕10320号
现查明:当事人设立于2003年6月5日,主要从事厨具零售业务。经营者自述从一个灶具批发商手中购入上述涉案家用燃气灶具[“JZY-Y(液化石油气)、JZT-T(天然气)、JZR-R(人工煤气)”、“053钢梁”、“JZY-T02”各一台],现金结算未记账,也无法提供涉案产品提供者的具体信息。涉案产品摆放于经营场所门店的货架上,经营者自述“JZY-T02”型号进价50元/台,市场价格75元/台;“JZY-Y(液化石油气)、JZT-T(天然气)、JZR-R(人工煤气)”型号进价80元/台,市场价格105元/台;“053钢梁”型号进价70元/台,市场价格95元/台。当事人对上述三台家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的事实无异议。截至案发,上述三台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75元。
本局认为,国家对家用燃气灶具实施强制性标准,当事人销售的三台型号分别为“JZY-Y(液化石油气)、JZT-T(天然气)、JZR-R(人工煤气)”、“053钢梁”、“JZY-T02”的家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第5.3.1.9所规定的强制性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罚款金额65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650.00元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