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苏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北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3100MA759E2L6B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二路24号29-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6
2022-07-14
(2022)青0103民初289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苏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1-24
2021-11-30
(2021)青0105民初67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沅东商贸有限公司、青海苏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共和市监处罚〔2025〕38号
经查,当事人共为海湖至尊小区(一期)1家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24年6月30日当事人开始接管服务海湖至尊小区(一期),该小区共有居民262户,商铺11户。2024年7月8日当事人开始为小区居民、商铺充水。2025年5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青海苏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收取海湖至尊小区(一期)转供水费的收费标准为居民为2.8元/吨,商铺为3.5元/吨。而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在收取该小区水费时的收费标准为居民2.43元/吨,商铺3.36元/吨,当事人在收取海湖至尊小区(一期)居民、商铺转供水费时存在不合理加价为。2025年8月1日,当事人下调了海湖至尊小区(一期)居民、商铺转供水收费标准,居民下调为2.43元/吨,商铺下调为3.36元/吨。
2025年4月29日,我局联合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共和县关于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的提醒告诫会》,要求各物业服务公司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不得在转供过程中加收手续费、二次加压费等不合理费用,并向与会人员制发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及民用“三表”计量行为的提醒告诫函》,青海苏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任参加了会议。
另查明,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30日,该公司在收取海湖至尊小区(一期)商铺转供水费时收费标准为3.5元/吨,总充水量为4538吨。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在收取该小区商铺水费的收费标准为3.36元/吨,当事人在收取商铺水费时不合理加价0.14元/吨,总获取利润635.32元。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11月30日,当事人在收取该小区居民转供水费时收费标准为2.8元/吨,充水量为6314.64吨。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在收取该小区居民水费的收费标准为2.51元/吨,当事人在收取高层居民水费时不合理加价0.29元/吨,获取利润1831.25元。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当事人在收取该小区居民转供水费时高层收费标准为2.8元/吨,充水量为10203.47吨。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在收取该小区居民水费的收费标准均为2.43元/吨,当事人在收取高层居民水费时不合理加价0.37元/吨,获取利润3775.28元。
综上所述,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31日,当事人共为商铺充水4538吨,获取利润635.32元;为居民充水16518.11吨,获取利润5606.53元。共获取违法所得6241.85元。
罚款3120.925元
3120.93元
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